丛林不但能打架,更会蛊惑人心。
在他决心反抗,当众撂倒叶修罗,并做出某些亵渎行为时,小弟们的反应,他都看在眼里。
他感觉很悲哀。
当初,如果他不奢望能走的更高一些,用给叶少当狗的代价,来把兄弟们洗白上岸,相信大家还在过自在的好日子。
可就因为他想把大家洗白,成为人上人,这才在叶临空主动伸过橄榄枝,反复考虑良久后,才决定给人当狗……给人当狗的感觉,简直是糟透了。
叶临空还好说点,仗着身份尊贵,心里虽说看不起他们这些人,但最起码表面上和他们称兄道弟的。
叶修罗却不这样。
她这个人特直接。
从去年见到他们第一面,就毫不掩饰对他们浓浓的鄙视,很干脆的把他们当狗,还是土狗。
叶家兄妹真要能满足丛林的心愿,他们也就甘心当狗了。
毕竟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
问题是,这一年多来,他们为叶家兄妹做了很多事,结果却没被洗白,依旧被当狗看,却没狗主人该承担的责任。
凭什么会这样?
就因为叶家兄妹投胎技术好,就能无视他们这一年多来付出的血汗,始终把他们当狗?
看到兄弟们满脸的震撼后,丛林真心很悲哀。
欺负女人这种事,以前对他们来说,是最喜欢的了,现在却都怕的要死,再也没有了江湖好汉该有的豪气。
“必须得通过教训这个臭女人,帮大家找回昔日的豪气。也顺便,让他们除了跟着我亡命天涯外,就再也没有别的路可走。只要他们能精诚团结在我身边,无论去哪儿打拼,都能拼出新的天地。像沈岳那种变态,天下又有几个?”
打定主意后,丛林狞笑着,揪住叶修罗的长裙,猛地一撕。
刺啦,随着裂帛声响,叶修罗半截白白的娇躯,就这样活生生暴露在车灯下,所有小弟的视线中。
色胆包天。
任何年代,男人一旦受美色蛊惑,小虫上脑,就没他们不敢做的事!
尤其这具娇躯的主人,还是把他们当狗来使唤的主人,高高在上的罗爷。
果然,随着叶修罗的惊叫声,现场气氛大变,所有小弟的呼吸,都变的急促起来,双眼发出狼一般的光芒,恶狠狠的盯着她,一副随时扑上来,把她连皮带骨都撕咬干净的迫切。
丛林再次大喝:“兄弟们,你们愿意继续给她当狗,还是把她当狗那样的对待?”
“鬼才愿意给她当狗!”
“我只想让她给我当狗,哈,哈哈。”
“老大,兄弟我憋不住了。你就说,需要我们做什么,才能征服这条母、狗吧。”
在叶修罗不住的尖声喝骂中,二十多个小弟都围了上来,个个摩拳擦掌。
“我需要你们,再过上以前那种无拘无束的好日子。再也不用,给任何人当狗。”
丛林终于松开了叶修罗,笑道:“我也承诺,人人都有机会征服咱们尊敬的罗爷。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叶修罗被松开后,马上就爬起来,试图冲出人群。
可那些精神振奋的小弟们,却都嘻嘻哈哈的阴笑着,伸手趁机在她身上乱摸,甚至还用力掐。
疼的叶修罗,不时发出惊叫声。
丛林能成为老大,除了敢打敢拼外,最主要的还是有脑子。
脑子是个好东西。
在下定决心和叶临空翻脸后,一路上他想了很多。
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
如果他不做绝,颇有背景来历的叶临空,就能把他往大卸八块那方面整。
这就是五十步是跑,一百步也是跑,丛林决定翻脸后,就注定不能再从国内混下去了。
幸好,世界很大。
国内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南疆。
丛林想到了岭南的南疆,那可是个好地方,在内地犯下要案的罪犯,逃跑时的首选地,就是南疆。
南疆不但有容易栖身的十万大山,还和南越、缅甸柬埔寨等国搭界,借着大山的掩护,要躲过巡逻的边防军,应该不是太难。
只要去了那些国家,就凭他所带的这些兄弟,打出一片天地来当个土皇帝,也不是不可能。
但在临走前,丛林不能真碰叶修罗。
做人留一线,以后好相见。
丛林特别信奉这句话。
万一偷越边境不顺,被抓捕或者发生别的意外,只要叶修罗没有被真正的玷污,即便叶家再把他们碎尸万段,也不会殃及他们的家人。
可一旦他们糟蹋了叶修罗,无论他们能不能成功偷越,叶家的滔天大怒,只能由他们的家人来承担。
豪门大族,最注重这方面的声誉。
简单的来说就是,他们可以杀叶修罗,却不能在杀她之前,糟蹋了她。
但只要他们偷越成功,那么想怎么享用罗爷,就想怎么享用了。
没谁知道他们掳走了叶修罗。
叶临空也不知道。
死人,是不会告诉任何人,叶修罗是被丛林他们掳走的。
丛林等人的失踪,只是在叶少被姓沈的猛人干掉后,害怕担负责任,集体潜逃了。
早在离开医院时,从来就做好了充分的安排,保管以后警方调查起来,会有人提供线索,说他们是去接应被沈岳追杀的叶临空去了。
雨还在下。
叶临空并不知道,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看雨了。
雨夜的气温很低,尤其浑身湿透了,还肩负撕伤时。
但叶临空却感觉不到一点冷,甚至都感觉不到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