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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惊闻(1 / 2)

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消息。


有些东西,不特特意仔细查,查不出来,官府也没太用心,乍一看是怎么回事儿就给定了案。


薛柏桥派出去的人却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认真,抽丝剥茧,很快从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个更意外的犯人——白怀信。


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里有个猎户,坐在树底下睡觉,远远就看着隔壁的山头上,一个男人搬着一个人过来,推下山崖。当时他吓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点儿上头,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敢提这事儿,要不是薛柏桥的人知道,他进山打猎,打猎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不远,居然找到他头上,恐怕这件事儿会藏在他心里一辈子了。


“哎。”


薛柏桥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那些探子们根据那个老猎户说的人的形貌,排查了好几遍,才把凶手锁定到白怀信身上。


这事儿实在是不可思议。


白怀信和孙志无冤无仇的,甚至孙志对他非常尊重,时常在外人面前也说,白怀信就是他的启蒙恩师,一个师字,相当了不起,这年头认了师父,那就是一辈子要恭恭敬敬的,天地君亲师,师只在亲之后。


红尘的脸色也十分阴沉。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目中闪过一抹愤怒:“……孙家的小女儿更惨。”


那是寡妇收养的女孩子,虽然是收养的,但也十分疼爱,才六岁的年纪,就特别乖巧懂事,母亲和兄长都把她当心尖尖,还给取了个小名儿叫宝丫头,那出门,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小女孩儿确实是出了大事儿。


薛柏桥的人是从一家圈养女妓的黑户家找到的人,找到地方的时候,小女孩儿人已经死了,听说是被人扔到门口,敲门出去一看,除了满身是血,昏倒的小女孩儿,一个人都没见。


那黑户也嫌晦气,当时被薛柏桥的人一通暴打,哭着抱屈:“那小丫头片子来的时候人眼瞅着就要死了,还是个哑子,要不是看她长得还行,虽然伤成那般,又有残疾,以后恐怕卖不上高价儿,培养培养,也勉强能使唤,咱们还给用了药呢,谁知道用药也没用,都没过夜人就没了。”


这人确实是委屈的不行,没得好处,还沾了一身腥,让小侯爷的人抓住,别说以后做生意,还有没有命能留下都不知。


“早知道,我就不贪这等便宜。”


薛柏桥气得摔了手上的资料。


“……这世上的畜生真是杀都杀不完。”


红尘半晌没说话,沉吟片刻,拿着手里的资料起身:“走,去白家一趟。”


一开始,她是打算让薛柏桥直接把资料扔给白张氏,她要怎么做,都随她去,但看过资料,红尘却改了主意,她想知道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这次已经不只是好奇那么简单了,有些闲事可以不管,但像这种毫无理由地毁人全家的事,遇见了就不能不插手。


薛柏桥抓着资料,咬牙切齿:“好,我到要看看,那个白怀信和孙家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两个人一起出了郡主府,很快就找到白张氏。


白张氏根本没走远,就在郡主府附近的客栈借宿,她也没钱住客房,勉强挤在柴房里面。


客栈的人看她可怜,不光没要房钱,还一日三餐给她口剩饭,也省得她拿不出钱买饭吃。


京城不比乡下,那是吃喝住行都要花钱,连喝口水,也得掏银子买,没钱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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