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们!随我夺取辛坎布里人的荣光!”
安格斯挥舞着极具山地特色的弯刀,这种类似尼泊尔人的钩刀,刀的前端呈钩子的形状,但是前端的重量不如尼泊尔钩刀,所以攻击力略显不足。
他身后咆哮的辛坎布里人,皆是这种钩刀,山地部族的勇武自然不用话说,若是单打独斗,在马背下的匈人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是若是集体作战,一队匈人可以打退三队辛坎布里人。
辛坎布里人没有任何的纪律可言,他们乱糟糟的挤在一起,举着一面小圆盾,咆哮着冲锋!
在他们奔跑的时候,撒克逊人却是毫无压力的前进,等到合适的距离,撒克逊人才可以奔跑。
砰砰砰!!!
撒克逊人和奴隶撞击在一起,撒克逊人的卵盾起了作用,奴隶们死伤惨重,第一排的奴隶几乎全都倒在了地上,肠子流了一地,呻吟着被践踏而死。
第二排的奴隶勉强的维持着队形,他们大喊着反冲击撒克逊人。
一名奴隶使徒用棍棒砸击眼前的撒克逊人,但是撒克逊人的卵盾防御住了所有的攻击,紧接着,那名撒克逊人用卵盾猛的一撞,瘦削的奴隶被撞的一个踉跄,紧接着,撒克逊人猛的刺出了长剑。
长剑,对于撒克逊人来说,和所有的蛮族来说,都是一件奢侈品,短斧,才是主要的武器。这种短斧,既能战斗,又能从事生产。
撒克逊人顶住圆盾,然后猛的向前一顶,奴隶们纷纷一个踉跄,紧接着,撒克逊人挥动短斧,砍进了奴隶的脖子之中,头颅之上。一排排的奴隶倒下,撒克逊人的伤害却很小。
于此同时,两翼的匈人、改宗者步兵,用厚实的卵型盾,将自己防御住,然后刺出长剑、短枪。
短枪1.2米-1.5米,比剑要长,不会因为重量和大小而成为累赘。而且刺杀效果比剑要好,使用起来不需要剑那么高超的技艺,适合普遍使用。
匈人第一排的是剑士,第二排的则是短枪士,他们在剑士进攻的时候,辅助进攻,刺出刁钻的枪,让敌人防不慎防,造成大量的伤害。
辛坎布里人在混乱之中,被大量的杀死,他们毫无阵型,没有纪律。
安格斯看到己方的伤亡不断的加深,已经起了撤退之心,这就是联军的缺点,内部不是铁板一块。
这个时候,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响起,匈人的骑士、骑兵一起出动。
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骑兵从侧翼出现,而悲剧是,蛮族联军没有骑兵部队!他们的步兵无法拦截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