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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 壮士解腕(1 / 2)

君前无戏言。


河南尹何苗,既口出徐奉乃被同党推落水中。便断难更改。否则,便是欺君大罪。


换言之。何苗既口出“同党”,十常侍欲辟祸,当找出一个“同党”。这便是陛下所谓“蝮蛇螫手,壮士解腕”。又所谓“舍车保帅”。被十常侍舍弃之人,正是长乐太仆,段珪。


为何是段珪。只因与众人不一心。众常侍皆将琉璃宝钞献出,唯独他借故不献。如何能不遭人嫉恨。


段珪之所以不献,亦事出有因。


因在他看来。自己乃奉帝命,与太平道暗中勾结。与太平道往来书信,皆为陛下所知。若宫内真有徐奉同党,陛下当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既如此,为何要将所得宝钞,无故献出。


想的都对。思虑清晰,逻辑严密。


然却忘了。陛下是主,自己是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河南尹既言,宫中还有徐奉同党,那便给他一个同党,好了解此事。有何后暗中出面,大将军亦不会深究。失去倚仗,河南尹自不敢强出头。至于段珪是不是同党,又有何重要。


总归是:要“同党”,得“同党”。


上下呼应,铁证如山。


死段珪一人,保全“十常侍”十一人。这笔买卖,划算。


然陛下如此行事,义理何在?


商场无父子。切记,切记。


在商言商。十一人皆献宝钞抵罪,唯你不献。“怀璧”便是你的罪。


于是当天,告假出宫辟祸的段珪,便被如狼似虎的虎贲军,抓捕归案,压入南宫黄门北寺狱。


黄门北寺狱又称“北寺狱”或“北寺诏狱”。所谓“诏狱”者,即奉陛下诏令,关押犯人之监狱。此中罪犯,多涉及谋反、大逆不道、危害社稷等,重大案件,由皇帝亲自下诏责办。


段珪乃长乐太仆。按理说,乃是窦太后之亲信。奈何见窦太后失势,被禁云台。段珪即改换门庭,投靠永乐董太后。后被陛下宠信。又命他与太平道暗中往来,以为内应。


如今东窗事发,除去陛下,无人能证其清白。哦,还有蓟王。


若被坐实私通反贼,乃夷三族之大罪。


“北寺,狱名,属黄门署。”


黄门署,设于宫禁之内,为黄门令、丞之官舍。设署长一人,“(秩)四百石,黄绶”。“黄门署”又称“黄门寺”。应劭《风俗通义》:“寺,司也,庭有法度,令官所止,皆曰寺。”因此,两汉县级以上官署和宫中机构亦称“官寺”,“寺”、“署”同义互用。


换言之,黄门令左丰,便是黄门署的主官。自有权进出黄门北寺狱。


收到段珪血书,黄门令左丰年少重义。这便赶来相见。


“少令。”段珪身着囚服,披头散发,却未受皮肉之苦。


“太仆。”左丰隔监行礼:“何以至此?”


“唉……”段珪一声悲叹:“大意了。”


左丰言道:“太仆可有未尽之言,托我上达天听。”


“谢少令仗义直言。”段珪这才吐露心声:“请陛下念及老奴忠心侍主,放过家小。”


“此话,我定带到。”


“不必了,少令。”话音未落,钩盾令宋典、掖庭令毕岚等人,已手捧鸩酒承案,步入监牢。


几人先冲黄门令左丰,肃容行礼。趁左丰躬身回礼,已走到监牢前。


“陛下只杀你一人。一门老小皆可保全。”毕岚目中隐见悲色。


“如此,老朽当可含笑九泉。”段珪隔监行礼。


几位中常侍亦躬身回礼。


毕岚亲手递入鸩酒,段珪一饮而尽。


待空杯落地,监外众人纷纷背身,不忍直视。再抬头,掖庭令毕岚已泪流满面。饶是余下几人,亦颇多兔死狐悲。


这便是程璜所谓“生死两难”。


见黄门令左丰,面露怒气。掖庭令毕岚拭泪上前:“少令且安心。我等皆未道出宝钞来历。少令与蓟王,当稳如泰山。”


钩盾令宋典亦一声悲叹:“少令能有蓟王这座靠山。当真羡煞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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