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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炎汉控火(1 / 2)

“不义之财,正当其用。”伏完似有所悟。


“正是如此。”桓典笑道:“或可改为,不义之财,正义之用。”


“受教。”伏完拜谢。谓一字之师。能解心头之惑,此礼桓典自然受得。


桓典所言,便是所谓“道德豁免”。


正如奉献信仰,而从神处,获得宽恕类似。“正义”,亦或是“道义”。是时人最大的行为准则及判定标准。


亦是两汉以来,不禁刀剑弓弩,仍传承有序之根本。尤其弩。黄口小儿得之,亦可杀人于一瞬。后世无有不禁弓弩者。然大汉百无禁忌,便因恪守道义。


广泛的道义,又称大义。使得,时人无需将行为操守,固化成某个超越世俗的唯一(神王)具现,而获得判断标准。随之延伸出,诸子百家(解)释(大)义,又如《春秋决狱》等,具体法则。


换言之。无论《汉律》还是《蓟法》,皆是“广泛道义”的具现与固化。


“人心皆有秤”。时下,权重(秤砣)便是道义。


有道,当如何。不义,又如何。针对不同事件,时下皆有一套完整的评判体系。包括,自评与他评。


伏完之所以惶恐难安。说到底,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不义之财,正义之用”,给了伏完足够强大的道德豁免。心中涣然冰释。


如此说来。百家之说,便是百家之道(义)。百家之学,便是百家之法。


其目的,皆是具现“广泛道义”。设置百家之行为准则,及百家之判定标准。如墨门弟子,遵循墨学。行为准则及判定标准,皆出自墨门所学。道家弟子,遵从道家。法家弟子,遵从法家。儒家弟子,遵从儒家。


于是乎,自先秦以来。各家弟子,行为准则及判定标准,皆有偏差。


譬如始皇帝“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汉武大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便为获得“广泛道义”。


正因有了“广泛道义”,两汉四面年,方能百无禁忌而传承有序。


一旦失去“广泛道义”,便要处处设禁。乃至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如何破除心中的“广泛道义”。最行之有效,又立竿见影之法:诉诸外力。


诉诸武力、诉诸财力、诉诸文力、诉诸权力、诉诸神力。


尤其诉诸神力。封建时代,屡试不爽。


如诸子百家,不可苟同。每个朝代,“广泛道义”皆有不同。不做修改,不可兼容。


一言蔽之,用唐宋明元清时代的“广泛道义”,反施两汉,注定完败。


再举个通俗的例子。用民用机甲的操作系统,去尝试驱动军用机甲,注定功能不全。因为没有火控子系统。


大汉不禁刀剑弓弩。然大汉的火控来自哪里?


答:大汉星空下所独有的“广泛道义”。


伏完心满意足,驱车入府。


稍后,大开方便之门。凡有所请,皆有所应。礼单如流水,来者不拒。不出五日,竟聚拢千万资财。如实呈报太师府,王允遂命尚书令桓典,分拨各处,解甄都内外,燃眉之急。


果然正当其用。


少时,有豪商田韶,捐资百万助学,欲为独子田骅拜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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