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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我与争锋(2 / 2)

蓟王将前汉所置,三府归一。剔除与太仓、武库、少府、将作寺等,职能重叠。


于益阳港治粟都尉府,下设佐官:


治粟中丞,主钱谷雇佣营建。


治粟丞,掌属国、番国均输盐铁。


大仓令,主收贮米粟,供应官吏钱谷,并掌量制。


于番属国之国都、港津,设仓长、农监、都水等属吏:


仓长,掌藏官府米粟,及运输;农监长,督官田耕作;都水长,主番属国河渠修治,平水灌溉,收取渔税;均输官,又称均输长或均长,掌调均报度,输漕委输;各郡国还设均输监,监督均输事宜;


若有井盐,则置盐官,又称盐官长,主盐政;凡产铜铁,则置铁官,又名采铁或铸长,主铁政;


田官,又名稻田使者,掌公田租赁并收取假税。


窥一斑,而知全豹。


治粟都尉府,于内外大循环水路沿岸,南蛮属国、徼外番国,权重极大。


正因权重,故蓟王,令幕府中丞贾诩直辖。并未归于岭南都护府之下。


民以食为天。


以治粟向化蛮夷之地,举重若轻,兵不血刃。蓟王可谓用心良苦。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你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之人。如何不顶礼膜拜,感激涕零。


于是乎,“铸剑习以为农器,放牛马于原薮,室家无离旷之思,千岁无战斗之患”。


从此铸剑为犁,永不再反。


毕竟孤悬在外。远离蓟国本土。为防官吏日久而疏,离心离德。王驾南巡,乃是必须。


诚然,举家迁居蓟国,亦是大势所趋。


孤身来投,不带家小。其必有诈。三族齐聚,足可担保。


蓟王于船宫,大宴群臣。汉室宗王,名动天下。先前只闻其王名,不见王面。今日,得见天颜,三生有幸。


便有治粟中丞吕范,字子衡。汝南细阳人,少为县吏,有容观姿貌。邑人刘氏,家富女美,范求之。女母嫌,欲勿与,刘氏曰:“观吕子衡宁当久贫者邪?”遂与之婚。


捧杯离席,敬酒王前。


蓟王遂满饮此杯。


不等吕范回席,蓟王又举杯回敬:“子衡,尚能饮否?”


“臣,已不胜酒力。”吕范如实作答。


“何人可助饮。”蓟王笑问。


“臣愿助饮此杯。”正是治粟左司马张虎。


“且满饮此杯。”蓟王举杯,群臣共饮。


张虎意气风发,正欲归位。不料蓟王二举杯:“司马,尚能饮否?”


“臣,恐不济也。”张虎汗颜。


“何人可助饮。”蓟王又问。


“臣愿助饮此杯。”乃是治粟右司马右陈生。


“再满饮此杯。”蓟王举杯,群臣同饮。


张虎红光满面,不及起身。蓟王三举杯:“司马,尚能饮否?”


“臣,亦不济也。”张虎惭愧。


“何人可助饮。”蓟王三问。


“臣,愿助饮此杯。”见无人应答,治粟都尉朱治,挺身而出。


“再满饮此杯。”蓟王举杯,群臣相陪。


琼浆翠玉,三杯入腹。众臣皆醉。唯王独醒。


“与王三杯”,遂成典故。意指,君臣同乐,足济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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