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远知道这些真相之后,气的要命,老子这辈子为你尽心尽力,你门却这样对老子,还把老子当贼一样防着,这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任谁也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他愿意以自己的全部灵魂,让整个皇朝,有苦说不出,让他们所有的打算都鸡飞蛋打。
琳琅接收到剧情之后,发现外面天色已经黑了,紧接着,一个紧凑的拍门声响了起来,一个男人在外面不客气的说道:“客人,你醒了吧,我告诉你,你今天的房钱可不够了,你要是继续住下去就赶紧交钱,做不下去就赶紧离开吧!”
琳琅听到声音之后,秀气的打了个哈欠,然后打开门,看着门外趾高气扬的小二,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原来店家就是这样待客的,到时候我可要和我那些同窗好好说说,千万不要住你们这家店,省得被你们天天这样嚷嚷!”
“你……”小二自然知道面前的男人是进京赶考的举子,要是被这个男人传说他们什么不好的名声的话,那有哪个举子敢做他们这个房间,你要知道他们京城的客栈,收益最多的就是这些举子们进京赶考的这段时间,不光如此,万一有哪个举子在他们酒楼里中了进士,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别人还会说,他们这个酒楼有福气出了一个进士,到时候就不愁客源了。
想到这里,小二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说道:“真是不好意思,给客人您添麻烦了,望你也谅解一下我们,我们也是做生意的,总不能做赔本的买卖吧!”
“我知道,我待会儿就退房!”琳琅也不愿意和这样的人作过多的纠缠,能在京城你开得起客栈的,哪个人背后不有点势力啊,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琳琅很快就把自己的行李收拾好了,他的行李非常的简单,就是一些,还有几件御寒的衣服,身上的钱也只剩下几两银子了,连回去路费都不够,真真是可怜呀。
琳琅也不准备考科举,因为他还是被刷下来,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考科举失败了,按照原主的经历,他至少要经历三四次失败,这样皇上钦点他为状元的时候,他才能感觉到感激。
琳琅背着自己的东西,对着掌柜的点了点头,起身告辞了,可是掌柜的却说道:“这位客人,三年之后的春闱你还来吗?”
琳琅听到这话,疑惑的看了眼这个掌柜的,毕竟他和掌柜的无亲无故,再加上小二的态度,所以掌柜的问这个,十分的可疑。
掌柜的也知道他不该问这个,尴尬的笑了笑,说道:“这位客人,如果三年之后你还来的话,那我提前给你留好房间,方便下次考试!”
琳琅刚准备摇头,他就想着这是京城,有可能那个皇帝还在观察自己呢,毕竟自己前两次落榜,都是那个男人的功劳,便说道:“这个……再看看吧,三年之后的变化太大了,我赌不起,不过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来!”
“哦!”掌柜的松了一口气,这应该可以和主人交代了吧。
琳琅背着自己的行李,向附近的镖局打听,果然有一趟镖局会途经他的家乡。
不过他们一个月后才会出发,在这一段时间里,琳琅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衣食住行。
没有办法,琳琅只能到贫民窟去做一个房子,房子可不是传说中的青砖大瓦房,而是普通的泥土房子,屋子里面灰尘非常大,但就是这么差的房间,还有200文钱,而且只是一个月,怪不得白居易曾经说过,京城大居不易。
为了能赚钱,琳琅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去城门口摆摊,或许别的人会觉得不好意思,毕竟好歹是个举人了,在外面摆摊,多丢脸面呀,可是琳琅不觉得,脸面就算是再重要,也比不上能吃饱饭重要啊。
“咦,这不是季兄吗?你怎么在这边摆摊呢?”一个身穿学士服的男人走了过来,打聊了一下琳琅,皱着眉头,疑惑的问道。
琳琅正在给别人写信,一封信20文钱,要是别人备好纸笔的话,一封信只需要十文钱,这年头读书人金贵,所以写封书信也贵。
琳琅抬起头,打量了一下那个男人,发现是同自己一起参加考试的同窗,不过人家倒是走好运了,现在成为了进士。
“哦,回去的路费没有了,过来赚点钱花!”琳琅慢条斯理的说道,然后把写好的信,递给面前的老人。
同窗一听到这话,尴尬的笑了笑,然后安慰的说道:“你可是我们家乡的神童啊,也许是这次火候不够吧,或者是写的文章没有银河组考官,不要担心,你还年轻,下次再参加也不迟!”
琳琅点了点头,并没有和这个同窗多说,紧接着,又有几个人过来写信,短短一天的时间,他已经把这一个月的房费给挣回来了。
他那个房间只有一张炕和一张桌子,还有主人家给的被子,其余的什么都没有,琳琅只能到外面买的饭吃,在回去的时候买几个包子,准备留着当夜宵。
琳琅住的那户人家,虽然只是小门小户,但他有个儿子,在衙门里当衙差,所以附近的人都不敢欺负他们,琳琅为了安全起见,所以才说他们的房子。
“季举人回来了!”方大娘过来打了一声招呼,笑着说道。
琳琅点了点头,便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油灯点上,开始写话本,是的,开始写话本。
琳琅去过书店,主要是了解这边的历史,突然发现,话本的销量还挺好的,并且非常的贵,普通一点的就得三四两,贵一点儿的更是几十两以上,不过里面的内容都千篇一律,无非是什么穷小子啊之类的,稍微新奇一点的就是狐妖也和穷小子什么的,最后穷小子中上状元……简直是俗不可耐。
琳琅开始写的第一本话本,就是写修仙的,他是想写整个王朝的,但是害怕皇家找他麻烦,所以就没敢写,毕竟这可是封建王朝啊。
琳琅写的就是著名的种马修仙流小说,一个男主由于天赋不好,经常受人歧视,被别人害到悬崖之后得到了宝藏,从此之后美人丹药,各种各样的接连而至,而且打脸也非常的爽。
琳琅忙活了一晚上,总算是写出了3万字,这要是在现代,他一晚上能打出几十万字,但是不行啊,因为这是手写的,光是这3万字,都快把他手腕给写肿了。
琳琅又睡了一会儿,等到醒来,已经到了中午,他把东西收拾收拾,又把自己新写的话本带上,直接去了书店。
“这书真是……”掌柜的看着那书,完全被里面的剧情给迷住了,说道:“我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呀,实在是太吸引人了……你可有后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