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头昏痛。祈祷不要发烧,否则只有去医院输液,而不能在家码字了!……大家一定要保重身体!!)
“兰妮,约翰逊,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杰克逊手拿扬声器,头戴钢盔,身穿避弹衣,站在数十米之外大声呼喊。
“这人是谁啊?这么夸张……”武云因其打扮,轻笑出声。
沈嘉骏眯眼看了看,不确定的说道:“可能是这动力研究所的头头吧?”
“我们过去,擒贼先擒王!”哈姆雷特拍板定下了计划。
沈嘉骏和武云点点头,后者更是大声的对杰克逊说道:“我们正想找你呢!”说罢,三人就向起步走了过去。
看见哈姆雷特他们的动作,杰克逊没来由的就是一阵心慌,赶紧制止道:“停,停,你们站在那儿别动……”
三人怎么可能听他的,脚下的步伐反而更快了。
“站住,你们给我站住,再过来我就下令开枪了……”
在一阵开保险的声响中,哈姆雷特他们无奈的停了下来。
“怎么办?”
“用闪光弹吧!”
闪光弹是国安局驻洛杉矶联络处为他们提供的装备之一,一共有七枚。三人一人一枚,背靠背的站好。
“记得闭眼啊!”沈嘉骏善意的提醒。
武云却并不领情:“你当我是白痴啊……”
看着三人的动作,杰克逊的不安之感愈发强烈,当下大声道:“你们别想搞鬼,赶紧投降,双手抱头,蹲下……”
在他的唠唠叨叨中,哈姆雷特一声令下,三个闪光弹同时撞地,爆发出一片刺目的白光。
“啊……”
“我的眼睛看不见了……”
“这是闪光弹……”
“大家小心,别乱开枪,小心伤到自己兄弟……”
趁着这个空挡,哈姆雷特他们飞快的上了小货车。依照这种最新型闪光弹的威力,足以让常人在五分钟内目不视物。有了这个时段,相信已经足够他们逃离现场了。
可是,他们小瞧了那些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