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大家提起艾玛的时候表情不自然,她的变化真的很大,小时候的她纯真无邪,宛如降临人间的天使。
现在,她褪掉了天使的羽毛,看上去更像引人堕落的魅魔。
林耀喝着酒,静静的看着艾玛。
一曲结束,他奉上了两美元的小费。
他给的钱是在场人中最多的,其他人只会几美分几美分的给。
艾玛注意到了出手阔绰的他,短暂的惊鄂之后仿佛认出了他,脸上闪过不自然的羞红。
没有对话,也没有太多的目光交流。
给完钱,林耀举了举杯子,不再留念的转身而去。
“史蒂芬,史蒂芬?”
林耀刚刚走出酒吧,艾玛就从后面追了出来。
她穿上了一件粉色长裙,脸上带着慌张之色,拉着他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出来卖,我只是需要钱,我想去法兰西深造,可我连路费都没有。”
“我能理解你,追逐梦想的女孩再狼狈我也不会取笑她,因为我尊重别人的梦想。”
“真的?”
在艾玛的追问下,林耀笑着点了点头,开口道:“当然,从小到大我从不撒谎!”
得到林耀的确定之后,艾玛稍微松了口气,随后看着他的打扮难以置信的问道:“这些年你去了哪,看你的穿着混的不错啊。”
“还算可以吧,你呢,这些年过得怎么样?”林耀反问道。
艾玛拢了拢秀发,回答道:“我还行,以前跟芭蕾舞剧团在外演出,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放弃了芭蕾舞,改行成了小提琴演奏家,我渴望成为欧仁·伊塞雅那样的小提琴大师,能站在世界的舞台上...”
林耀静静的听着,他从艾玛的话中听到了她的心声。
与其说她是热爱小提琴,不如说是热爱被观众包围的感觉。
她的字里行间中,无不透露着对名利的渴望,这样的野心对一个出身美国西部,家庭条件并不优越的女孩来说是致命的。
艾玛不止一次向林耀询问,他是不是在外面发了财,穿的居然比城里人都漂亮。
尤其是那件熊皮大衣,看上去就价值不菲,买一件恐怕要普通人好几年的薪水。
这不由让林耀在想,艾玛追出来的原因是什么。
当年青梅竹马的初恋,还是看看他是不是有钱了。
后者的可能居多吧?
如果今天他穿的不是熊皮大衣,麋鹿衬衫,而是跟酒吧里的落魄牛仔一样,艾玛还会追出来吗?
林耀不知道,他只知道人是会变的,长大后的艾玛再也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穿着白裙,手上拿着小花,梦想是天天吃奶油蛋糕的小女孩了。
她渴望名利,不甘平凡。
为了得到想要的一切,她不惜用这种不雅的方式在酒吧卖唱,用美色吸引那群并不懂得欣赏小提琴的人给她打赏。
变化真大!!
林耀将一切看在眼中,虽然很厌恶此时的艾玛,却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有魄力。
换成普通女孩,不可能对自己这么狠。
“实不相瞒,我过得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除了这身衣服,我全部身价甚至不足一百美元。”
林耀将自己的情况简单说了下,绝口不提交给家里的一千五百美元巨款。
听到这样的话,艾玛的笑容公式化了很多。
你爱谁,谁爱你?
这是个问题!!
或许四年前,尚未见过外面世界的艾玛,会说出很喜欢林耀,不嫌弃他穷的话。
但是现在的她更喜欢钱,跟随芭蕾舞剧团演出的那两年,她见识到了小镇上没有的东西,也让她萌生了野心。
如果林发财了,她或许会做些什么。
没发财,还是当路人吧,过去的事都是小时候不懂事,现在大家不是都长大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