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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二章 国会成立(二)(1 / 2)

不过第一届的国会议员并不是从全国所有的省份中推选,只有南京、江苏、浙江、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山东、河南、广东、广西、福建、台湾这十三个省市地区推选出了国会的参、众**议员,其中参议院议员为六十六人,众议院议员为二百九十五人。共计有三百六十一人,比以前的参政院多了四十多人。


而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山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包括内蒙地区,因为被帝国收复的时间较晚,各方面的准备都不充份,有不少地方的行政机构都还没在建完善,因此这一次议会的议员并不包括这些地方,等第二届国会议员产生之前,再看这些地区的俱体条件是否达到成熟。


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吕宋地区,因为吕宋是并入帝国比较早的地区之一,仅次于长江六省、山东和台湾,要早于两广、福建、河南等地。而且在帝国占领了吕宋群岛以后,有大量的华人迁移到吕宋开荒、设厂定居,现在吕宋的常住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华人,基本已经可以算是帝国的领土了,因此在一开始确定推选议员的地区时,有人就建议,将吕宋也算一个。而且也有一部份来来吕宋商人申请,吕宋也应该选出议员,加入国会。


但经过了参政院的讨论、表决之后,认为吕宋暂时还不俱备推选议员,参加囯会的条件,原因就在于,第一、吕宋现在并未正式建省,依然还只算是帝国的一个海外殖民地,实行的仍然是殖民制度,而不是帝国的省级行政制度,因此从法理上来说,吕宋并不能推选议员,参加国会;第二、吕宋的华人虽然达到了一半,但其中绝大部份只是在吕宋常居,而不是定居,这其中还是有很大的区别,长居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毕竟还是一个暂时性的,只有定居才算是固定人口,尽管有相当一部份在吕宋长居的华人其实也可以算是吕宋的固定人口了,但在户籍上,他们却是其他省份的居民;第三,就是吕宋的当地土著怎么算,是否也俱有被推选的资格,毕竟在绝大多数华人眼里,土著并不能算中国人,但土著的数量毕竞也占到了吕宋的一半人口,而且如果帝国打算把吕宋并入自己的领土,那么土著的身份定位问题,也早晚都是要解决的。因此这三个问题解决不了,吕宋也就不能推选议员,参加国会。


商毅也此并沒有太多的意见,吕宋不访可以再放一放,反正先把国会组织起来再说,第一届的国会暂时就是从这十三个省市中产生。不过让商毅唯一觉得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是众议院产生的方式。


按照商毅的想法,众议院议员的产生,应该是由各地方进行地步选举,然后产生出各地的众议院国会议员,但现在参与国会的这些省市,尽管己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地方行政机构,但仍然是沿用的前明朝的地方行政构成,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地方选举体制,因此众议院议员的产生,其实还是按参议院的方式,甴地方政府直接推举,选择的仍然是地方上的品行、学问突出的人士。只能算是推举,而不是选举。


当然在目前的大环境中,也只能先采用这样的办法,广泛的**政治,不是一天就能够建立起来后。不过国会对地方推举议员的方式也做出了些规定,不是由省级政府说了算,而是由各县、州首先推选出本地的备选人员来,交由省政府,进行筛选;同时按士、农、工、商四个社会阶层,都必须占到一定的比例,每个阶层的人选不能少于二成,也不能高于三成。


这样的规定,是让议员构成尽量平均,不能让某一个社会阶层独大,否则国会的性质也就变了,假如没有这样一个规定,估计议员的人选有八成以上,都会被儒生把持,那么国会也就完全成了仕人的天下,反应的只是仕人的利益,而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阶层的利益。


从最后参众两院的议员名单来看,士、农、工、商四个社会阶层的比例大体为三比二比二比三,当然其中有不少人实际是有双重身份,如农民或商人本身也是士人,之间的界线本来就很难分得清,但从整体来说,还是基本达到了平均社会阶层的目他。


因此总体来说,商毅对第一届国会后构成,和议员的产生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了议会制度,其中有一些问题,出现一些未能尽入人意的地方,也是再所难免的,在以后慢慢的逐步完善。而能够做到现在这一步,己经是相当不错了,要知道在欧州,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己经有早期的议会制度产生了。而就是这样,近现代的议会制度从产生到完善,仍然用了近二百多年的时间,其间还出现了众多的个人**政府。当然这并非**议会制度本身不对,而是在实施中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这也是**议会制度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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