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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节 定国旗(1 / 2)

侯进事情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这个程序在权力面前是那么的脆弱,朱敬伦只要随便动一动,司法就将毫无尊严,但它又那么的重要,如果权力摧毁了他,最后权力本身也将变得没有尊严,人类历史上无数的惨剧都证明了这个道理,没有保护好司法的权力,也将没有什么保护权力本身。


当一群高官显要似乎践踏司法尊严的时候,也就是这些高官显要快要倒台的时候,因为他们破坏了最基本的秩序,而那个秩序本身对他们是最有利的,只可惜很多人看不到这一点,他们只图一时的快活,然后肆意践踏那些秩序,最后在无序之中,他们才发现他们手里的权力原来更脆弱,甚至他们自己都将不会得到有尊严的审判。


所以朱敬伦甚至是不敢去破坏他,他知道司法程序破坏起来容易,但要重新建立起来,将非常的困难。哪怕他很不愿意侯进被司法无情的毁灭,他也不得不接受司法无情的一面。


侯进的事情很容易定罪,但是张千山这边就很麻烦了。


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都没有暴露出反意,他们也可能从一开始就没有反意,至少侯进没有,可侯进还是配合张千山行动了,他们非法罢免了许多不肯合作的官员,这是乱政,甚至已经可以以谋反定罪了。


不管是大明律还是继承了大明律的大清律,对于谋反的定罪都差不多,株连九族!


也就是说张千山谋反了,他女儿也有罪,他女婿也有罪,张柔和朱敬伦本身就有罪,这就是皇权制度和株连制度的悖论。


所以张千山不适合以某犯罪论处,没有一个法官愿意这样审判他,司法程序最后还是要走的,朱敬伦相信,最后无论找哪些乡绅来做陪审员,他们都不会给张千山定谋反罪。


一想到张千山竟然可能会被无罪释放,朱敬伦心里就有些不痛快,因为明面上都是侯进在动手,但朱敬伦敢断定,主使者肯定是张千山,侯进只是被人当刀使了。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说动侯进跟你一起谋反的?我的岳父大人!”


在法官审理他之前,朱敬伦找张千山谈了谈。


“谋反?哎呀,皇上你可冤枉我了!我和侯大人可都是公忠体国的忠臣啊,一听皇上你被谋刺了,我二人彻夜难眠,急忙赶回广州主持大局,就是怕有意外,怕那些有二心的臣子在此时坏了皇上你的江山啊!”


张千山果然继续打出大义的旗帜。


朱敬伦摇头笑道:“岳父大人,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让我想想,出了这么大的事,历朝历代的皇帝恐怕都会立立威吧。不过杀岳父这种事不多啊。哦,我想起来了,听说太平天国的西王萧朝贵干过一件大事,好像他父母因为违反军规,在一起过夜,为了整肃军纪,他把父母杀了。”


太平天国是一朵奇葩,萧朝贵本姓蒋,过继给萧玉胜为子,故改姓萧。他杀的其实是他的养父母,可是这养父母是自幼把他养大的,换做一般人肯定下不去手。但太平军这些人,当真是狠人,不怪他们能够成气候。


但萧朝贵这种行为,肯定得不到正统思想的支持,他杀养父母确实整肃了军纪,但是文人士大夫也不敢跟这种人合作了。在礼法制度之下,既然认了养父母,那在礼法上,就是亲生父母,杀养父母如同弑父母,是大逆不道的重罪。可是如果是一个正统的文人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呢?


起事之初,立下规矩,亲人第一个先犯了,该怎么惩罚?其实历史上有许多例子,如果是子侄这种身份,哪怕是亲儿子,杀了立威的有,但唯独没有杀父母立威的,所谓有事弟子服其劳,哪怕是师徒关系,师傅犯了错徒弟都得给扛着。别说亲自杀父母了,即便是别人要追究,儿子也得替父母抗。


可惜萧朝贵可能没读过书,或者跟养父母关系不好,在或者是根本就没人性。关系不好的可能性不高,如果真的关系不好,养父母也不会跟着他造反,他也不会造反还带着养父母,那就只能说为了大业,萧朝贵是豁出去了,导致人性也顾不上。


其实最佳的处理办法,是曹操当年用过的以发代首,曹操的战马践踏了青苗,按照律法当斩,于是他要执法官为自己定罪,被执法官拒绝。曹操要举刀自杀,被众人劝住。最后他用剑割断自己的头发说:“那么,我就割掉头发代替我的头吧。”


萧朝贵完全可以引用这个典故,替养父母抵罪,最后他以西王的身份当众被打上一顿,其实也能起到整肃军纪的作用,犯不着亲手杀死养父母。


所以说读书少真的很要命。


朱敬伦引出这个典故,就是为了震慑张千山,萧朝贵能杀父母,他杀岳父能算什么。


张千山这才有些慌乱,野心勃勃之辈,向来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但是却很珍惜自己的生命。


“皇上饶命!”


“饶不是不能饶,那你就说说是如何哄骗侯进这个蠢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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