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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迎敌(1 / 2)

燕军开始过河,郑凡所部是第一批过河的,梁程一边布置哨骑出去扩大警戒范围,一边收整人马进行防御,同时还分出一部分人去渡口那里拆房子拆木板。


过冰河还是有着不小的危险性的,虽说河面冻得还算结实,但后续要渡河的人马太多,为以防万一,还是先抓紧时间搭建个渡桥再说。


先锋军的作用本就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一切的一切,都在梁程安排下,井井有条,郑凡则是带着几个手下来到了岸边袁振兴所死的位置。


这家伙的脑子,有点不好,这一点,不光是郑凡这般认为,连诸位魔王都已经公认了。


明明有一身不错的实力,但所起到的作用,无非是破了点儿冰,耍了会儿把式,顺带浪费了一丢丢燕军的箭矢。


至于这些箭矢,燕军真的不缺,有点类似于后世甲午战争时日军登陆后不断地缴获清军补给库一般,李富胜这一部南下开始,从来没有遇到过物资短缺的困扰,反而经常因为物资太多部队带不了就做好心人当个散财童子。


当郑凡来到这里时,


那个小剑童正使着吃奶的劲儿拖拽着自家师傅的遗体往外走,别瞅这家伙个头小,但力道可不小。


到底是能一人背三把剑在身上的主儿,还真有一把虎力。


袁振兴被射成了刺猬,其实,这个剑客如果躲藏在一边,选择在晚上出手刺杀或者干脆等到大军渡河之后杀入人群之中,应该能造成更大的伤亡。


但现在很尴尬的是,他没杀死一个燕兵。


阿铭摇摇头,脱下了自己的甲胄,跳入了冰河之中。


少顷,


阿铭浮出水面,手里拿着两把剑。


倒是不用担心阿铭被冻着,你见过被冻死的吸血鬼么?


这两把剑是先前袁振兴遗落在冰面上的,伴随着袁振兴的死,这两把剑也就落入了河底。


优秀的剑客所用的自然是好剑,有些时候,剑的价值和文物很相似,普通人用的大金链子和皇帝老儿曾用过的痰盂,


哪个价值更高?


郑凡接过了其中一把,虽说自己不玩儿剑,但也能感觉到这把剑的不平凡,具体怎么形容郑凡还真不知道,用句比较接地气的话来说:


值老鼻子钱了!


另一把剑被郑凡也接了过来,这把也不错,拿在手里还有着一股迥然于因冰水浸泡的那种凉意,像是稍有不慎就会被这剑给刺伤。


只可惜,郑凡不是个剑客,虽说在郑凡看来,还是拿剑显得更帅一些。


古往今来,多少剑客之所以一开始选择与剑相伴一生,帅,占据着很主要的原因。


“留着吧,以后你们谁高兴玩儿就拿去,或者送人也可以。”


剑是好剑,但郑凡基本上都在骑马,骑着马拿着剑去捅人总没有马刀来得顺手方便。


而此时,


那个小剑童依旧在拖拽着袁振兴的遗体,而且还时不时地抬起头,偷偷看郑凡等人两眼,然后继续在拖拽。


“喂。”


郑凡喊了他一声。


虽说刚刚下令对这小剑童放箭的是郑凡,但你说让郑凡现在当着面下令把这小家伙给杀了斩草除根,郑守备还真下不了这个狠心。


同时,也觉得没什么必要。


小剑童抬起头,看向郑凡,很认真地道:


“那两把剑送给你们了,我师父的遗体我得带走。”


“带走做什么?”郑凡问道。


“埋了。”


说着,小剑童还将袁振兴死时手里握着的那把剑拿出来,不是为了刺人,而是道:


“这把剑我得去卖掉,好给我师父买个棺材。”


这小孩儿,有点意思。


“别麻烦了,我们替你埋,这把剑,你也给我,好不好?”


这三把剑应该是一套,收藏嘛,肯定是能集全了最好。


小剑童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将手中的剑丢到了郑凡脚下。


“帮我埋师傅。”


“阿力,找个棺材,帮忙把人给埋了。”


渡口这边是个小镇,小镇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棺材铺也是有的。


樊力点点头,走过来,将袁振兴的遗体扛起来,径直走入了小镇。


没过多久,樊力左肩扛着棺材走了出来,袁振兴的遗体,应该是放入了棺材内。


“你说,埋哪儿?”郑凡问道,“要不要选个风水宝地什么的?”


“师傅既然死在这里,就埋在这儿吧。”小剑童说道。


“河边夏天时容易涨水,棺材会被淹。”瞎子提醒道。


“师傅活该,就是脑子里水进多了才会做出这种事儿,死后也正好可以泡泡。”


“行,就埋这儿。”


郑凡对樊力点点头,


樊力应了一声,放下棺材,开始挖坑。


“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郑凡看着小剑童说道。


小剑童没急着回答,而是问郑凡: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富胜。”


“李富胜,我记住你了!”


“然后呢?”


“师傅说我是天生剑胚,等我回去练个二三十年剑,然后出来,找你报仇。”


“你就不怕我现在就杀了你,让你没有以后了?”


“你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假仁假义,你很真小人,杀了我,你会觉得良心不安,你这种人,是不舍得让自己受委屈的。”


“…………”郑凡。


瞎子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杀了这孩子,确实会让郑凡不舒服。


但被这孩子直接说出来,让郑凡更不舒服。


不过说实话,郑凡还真不是很怕这种二三十年后之约,且不说自己能否平安活到二三十年后,要是活到二三十年后还不能混出个人样子,那自己还真不如让这长大的娃娃给结果掉。


樊力挖坑的速度很快,而且这个坑,挖得很深,让郑凡觉得,这货如果搁在后世,在工地上绝对受老板喜欢,都快顶一个人形挖掘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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