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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当狗(2 / 2)

“回大人的话,民女叫秃发素。”


“咳………”


郑凡忍不住咳了起来。


“大人,秃发一族,愿意归顺燕国,成为燕国麾下忠诚的子民,为大人前驱鹰犬,扫平一切不服管教之人!”


“我很好奇,今日如果不是我叫熊烈把你带进来,你会怎么做?”


“回大人的话,民女本打算白天找个由头来这里看一看,晚上可能会亲自摸进来再看看。”


“你倒是实诚。”


“在大人面前,民女不敢有丝毫隐瞒,大人,您只需要一句话,我秃发家家主秃发承继将亲自过来为您执鞍。”


“你们是如何得知,我在这里的?”


“大人,盛乐城各家,有哪个没有派出人去联系大燕呢?”


盛乐城内外,何人不通燕?


“只不过熊烈这边的表现过于异常了一些,让家主笃定熊烈这里肯定已经和燕国的贵人接上头了。”


都想通燕,因为燕人太可怕了,同时司徒家又很不厚道地放了个鸽子。


这期间,司徒家的做法和当初派特派员满大陆给山贼土匪打包批发委任状的中正很相似,偏偏自己却一直没反攻过来。


只不过,想通燕,想当二五仔,也是需要关系的,也是要介绍信的。


郑凡眼睛微微闭起,开始盘算起来。


其实,一开始的设想,是想将盛乐城给彻底打扫干净的,因为这是自己第一个根据地,也是老巢,肯定得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但,秃发家这种地头蛇的效忠?


秃发素马上继续道:


“大人,秃发一族族中可持械者近千,将成为大人您身边最为忠诚的护卫!”


一千人?


毛皮毯子下的手,开始划拉开了。


瞎子没说话,这时候,需要主上自己来做决定。


秃发素一直跪在地上,神情很是肃穆,她很紧张,而且这种紧张很是奇怪,明明眼下盛乐城还在自家手中,至少有一半,是自家的。


然而,尽管如此,自己却依旧在这个燕国男子脚下,瑟瑟发抖。


这就是所谓国势如此,你强,你就能所向睥睨。


一场大战下来,燕国一国单挑东方两大国,一方面打到乾国上京城下,另一方面吞并半个晋国,西边,还能犹有余力防备着蛮族,让其不敢东进一步。


若是司徒家想要趁着燕人立足未稳,和燕人扳扳手腕,他们这些豪族不介意跟着火中取栗一把,毕竟司徒家也是公认的三大家族中势力最强的一家,同时还常年和野人打仗,也算是兵强马壮。


但一旦司徒家不准备干仗了,他们这些豪族地头蛇瞬间就被抽去了一切精气神,在燕人的铁蹄面前,直接化作了一只只鹌鹑。


“这样吧,让秃发承继,来拜访我。”


秃发素马上磕头,


“民女这就回去禀报家主。”


“行,你回吧,我,就在这儿等着他。”


“民女告退。”


秃发素离开了院子,


熊烈有些焦急道:


“大人,这要万一………”


“万一就万一吧,除非他秃发一家铁了心想举族入天断山,否则他会做出明智的选择的,最后,就算他躲进了天断山里,就真当我大燕虎贲,奈何他不得么?”


郑凡说着说着,将目光落在了熊烈身上。


“有些话,说了可能会伤了你的感情,我在这里先对你道个歉。”


“大人您尽管说,奴不敢有丝毫怨怼。”


“嗯,那就是,说实话吧,野人和蛮人,其实没多少可比性,虽然我听说你们东北雪原上的野人里,出了一个王,但我大燕,还真没怎么放在眼里。


和蛮族厮杀了数百年了,当年全盛时期的蛮族得是多大的阵仗,但我大燕,何时落入过下风?


这百年来,蛮族更是被打得怕了,疼了,我家陛下一道诏书过去,他蛮王就真的不敢东进一步。


这就和下棋对弈一个道理,一直和高手下棋,你的水平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的,你们自己掂量掂量吧。”


“奴不敢有丝毫异心,奴经常交往的那几家聚落,也不敢有丝毫异心,这一点,奴可以拿脑袋担保。”


“熊烈。”


“奴在。”


“我不认为你是个野人,实话跟你说了吧,我麾下,蛮族最多,正儿八经的燕人,反而没多少,我这人,不分蛮夷贵贱,只要愿意为我效力,我都等同视之。


但丑话我得说在前头,我虽然不会像晋人那样,时不时地进山剿杀野人。”


“奴代山中野人诸多聚落,叩谢大人大恩大德!”


“哎,不急,不急,我话还没说完,想不被我视为眼中钉,那就得按我的规矩办事。”


“大人的意思是?”


“纳贡,抽部落勇士为我部曲,质子入盛乐城,这三项,少一项,都不可以。”


“这………”熊烈。


“怎么了,是不是后悔了?”


“奴……奴不敢。”


“行了,叫你的人准备着吧,别万一秃发承继忽然发了疯,你总得替我抵挡个一时半会儿。”


“奴遵命!”


熊烈退下召集手下了。


郑凡则看向瞎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这身兽皮毯子,道:


“我觉得这毯子换成雪狼皮的,更能衬托出气质来。”


“主上所言极是,虎皮太糙了,狐皮太娘了,雪狼皮,感觉恰好,属下日后会留意的。”


“嗯,好。”


“主上这是打算收服秃发家了?”


“先看他上不上道吧,其实我还是看上他的族兵,谁叫咱兵少呢,那一千靖南军还得还回去。


就是辛苦你和阿程了。”


部下人马这般繁杂,又是蛮兵又是刑徒兵又是晋人溃卒又是地方豪族兵,可预见地不久后,还要有野人。


说实话,凡是搞这种大杂烩的军阀,最后都死得很惨。


也就只有在那些西方英雄魔幻电影里才能动不动就集结各族兵种取得个胜利。


但梁程的练兵本事以及瞎子的洗脑功夫,郑凡是信任的,到底是专业的。


“主上放心,这些都不是难事,等一切就绪后,大家也能各司其职了。”


“嗯,我也是这般想的。”


说着,


郑凡双手交叉放在腹前,


眼睛微闭,


“我先睡会儿。”


“那属下就先下去传信让他们提前到今晚发动了。”


“嗯,这样最保险。”


“主上晚上想吃什么,属下让人去准备。”


“不急的,一时半会儿,秃发承继是不会来拜访我的。”


“最好是这般。”


“他要是早早来了,那以后就让他早早下去。”


………


“燕国的贵人,说是让我去拜访他?”


“是的,族长。”


秃发素跪在秃发承继的面前禀报道。


“好,我知道了。”


“族长,那您是现在去?”


“不急,他既然说是要我去拜访他,哪有上门拜访不带见面礼的道理。”


说着,


秃发承继的目光看向了自己的三个弟弟,这三个弟弟都是族中的勇士。


“南面和西面的城门,本就在我们手上,吩咐下去,今晚大开城门,点燃火把,这件事,老四,你去办。”


“是。”


“老二,老三,你们点齐部族。”


“大哥,对哪家下手?”


“哪家?除了野人那一家,其余家,咱都要下手。”


“大哥,非得要这样么?”


秃发承继瞥了一眼自己的弟弟们,没好气地怒骂道:


“人家都敢堂而皇之地先进城摆架子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家底气很足,就算是咱们打算跟人家死磕人家也有把握将我们一扫而空。


你们得庆幸,庆幸我提早发现了熊野货的不对劲,比其他几家发现得更早一些。


否则,就是我们被其他几家拿来当投名状了!


送礼当狗,要么不送,要么不舔;


既然决定要当了,


那就送最大的礼,


当最会摇尾巴的那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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