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是这样的,关于苏丛开演唱会的事情呢,我有几点不同的意见……据我所知呢,苏丛很多地方都没有遵守公司的合同,比如私自在围脖平台发歌,又比如他经常上班迟到,隔三差五不来,我觉得一个员工,不论他的能力有多大,他对于公司的忠诚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而忠诚也就表现在这些日常上面,连一个上班都不愿意准时的人,这样的人哪怕是再红,我也觉得不放心。”
此刻陈建的话,还是有一些分量的,在座的一些股东都是纷纷点了点头。
“确实是没错,陈建说的对啊,要是连平时上班都隔三差五的迟到,那显然心都不再公司里面,还私自在围脖上面发歌,这不是让我们少赚钱么?”
“围脖发歌这有点过分了!严重抗议这个人。”
“他的唱片销量一直都还不错,居然不发专辑,发到围脖上面去,这原本就是对公司的不忠。”
“这样的人怎么能培养,还为他花这么多钱?”
“他是为公司赚了不少钱,但是这个人感觉好危险,不能长期合作。”
“私自围脖发歌可以起诉他吧?”
“我记得围脖上次发歌的事情,当时我也在场,如果没有那首歌的话,相信他也不会赢,而是直接就被黑的退出娱乐圈了。”
“那种应该是特殊情况把,当时那种情况下,我们公司确实是做的不够妥善,苏丛用了这样的办法自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后面也可以选择在我们公司发行,但是他好像没有这么做。”
“那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感觉怎么说都有道理。”
“真的,苏丛现在离天王感觉不远了,只要他再继续写歌的话,那肯定能够为公司带来很多的利润。”
“这一点我赞同,但是要想我们拿钱给他开演唱会这还是算了,他既然有本事自己红,那就靠自己的能力上天王,我没也不会拦着。”
“就是,他现在的人气,我们推了也没用,就我们这些渠道还不够人家的一半。”
舆论渐渐的开始倒向了抨击苏丛了。
大部分的股东都是选择这个时候不管不理睬苏丛,毕竟苏丛是没有什么背景的完全不用怕,就这么放养着,只要到时候他受不了想要离开公司了,那么直接一纸诉状把苏丛给告到法院去,到时候有他受的。
违反了合约里面那么多条,还私自在围脖上面发新歌,这种行为不是给公司的利益抹黑,让公司受损吗?
还有那么多次迟到的记录,到时候已经够苏丛狠狠喝上一壶了,而且相信到时候赔钱肯定赔的他这辈子都还不起。
很多公司都是用这种方式来回报那些曾经为了公司而挥洒血汗的艺人,尤其是新人,这种被套路的事情和例子数不胜数。
周彩霞的嘴角也是微微上扬,轻笑了起来,看来一切情况都在掌握之中。
如果这一次不通过,直接就能让苏丛发火,一气之下撕毁合同就好了,到时候完全让苏丛在娱乐圈待不下去的机会就来了。
毕竟苏丛现在还是在新华娱乐,如果到时苏丛选择直接翻脸的话,或者换一家公司,那才真的是会脱层皮,到时候她也会选择毫不犹豫的去打击和打压苏丛。
到时候你再会写歌,难道只能每次都在围脖上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