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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一席之地(1 / 2)

杨夕吃过犬霄的大亏,不止一次。


坚决不肯相信这条疯狗也有弃恶从善,心向光明的可能。那就是颗墨汁里捞出来的心肝,从头到脚看不出半点人样。


遂逮之,逼成黑狗,揉搓、虐待。


塞进水缸里灌了一遍又一遍。


不想,半宿之后,没审出什么惊天阴谋,到得到了一个让人齿冷的故事。


“行了吧,杨夕。”大黑狗水淋淋的淹在浴缸里,“嘭”的一声变回了健美青年。因为太过灵活总显得有些油滑的双眼,呛懵了似的盯着房梁,“你不就想知道我为什么吃人么?”


杨夕见他吐口,便放松了灵丝的钳制。


犬霄两条长腿搭在缸外头,支楞八翘。变身而松散了一身的灵丝,搭在身上是冰冷的银色。他指了指灵丝中间漏出来的猩红长疤:“这个,我亲爹剖的,那时候我十二。”


犬霄身上这道伤,杨夕见过,从颈侧左锁骨一直下腹右侧,贯穿整个躯干。


上头偏一寸就能削掉了脑袋,中间歪一点就能捅穿了心脏,下边再长一指头,就能直接给这条疯狗给骟了。


修士身上,寻常的刀剑是不那么容易留疤的,随便一颗生肌的丹药吃下去,疤痕就长得平平的。


除非,很邪门的法器。


杨夕第一次看见犬霄这道疤,还以为是刚伤了不久,没来得及长好。


不想,却是条陈年旧伤。


犬霄的叙述很破碎。


他是真的有点疯,说到杀仍放火就有点神经质的兴奋,说到一些格外寒凉的内容,语调又会有点莫名的缱绻。


“我出生之前,我爹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的仇人,从被他活埋的林子里边儿走出来,穿过我家的院子,一直走进我娘住的偏厦里。我爹惊醒了,然后就听见下人回报,说我出生了。


“他一直觉得,我是投胎到他家报仇来的。因为不敢确信,所以没有直接弄死我。只是变着法儿的搓磨试探,让我活得不像个人。


“从记事儿的时候起,我从来也没有吃饱过。一年里头有大半年是饿得半死关在地窖里熬刑。所以我十岁多了,还不太会说人话。


“我小时候不懂什么是爹,所以不恨他。就是怕,怕得厉害。他一句话就能让我缺胳膊少腿,多看我一眼,我就吓得尿裤子。我以为‘少爷’这个词儿的意思,就是经常挨打的人。以为每个‘少爷’长大了,就可以变成‘小厮’,或者‘管家’。


“整个庄子里,我见过的人两个巴掌都数得过来。我以为别人都是这么长大的,人小就是应该要挨揍的,也不知道别人能吃饱。”


“然后十二岁那年,家里办了个什么宴会。他所有的子嗣都要参加,我也被收拾干净抱出去,我端着盘子狗一样供到地下吃,亲朋和他的下属都傻了,他却终于对我露出了第一个笑脸。”


杨夕望着窗外惨白的月色,了悟的点了点头,“你已经残了,他放心了。”


“可是我说过吧,他一看我,我就吓得尿裤子。结果就是他把我笑尿了……”犬霄嘿嘿的笑起来,似乎很为自己的幽默感得意。


“后来慢慢的,我就能吃饱了。我当时可高兴呐,以为自己就要变成‘小厮’了。地窖里呆的也少了,然后就在那个时候,我娘又生了。新弟弟周岁的时候,我被允许过去看一眼。说是我未来的主子。


“我当时就傻了啊,我就问:小孩子不是都要挨揍的吗?他为什么不用呢?还有地窖,还有饱饭?”


“我爹沉了脸色,让我娘把弟弟抱回去。然后把我拎到院子里,我以为是又要挨揍了,可是揍惯了我也不是很怕。他把我从钟楼的窗台上扔下来,又不是一回两回了。


“可是他没有,他拿出身上最厉害的法器,一刀就把我给剖了。肠子当场就流出来了,可我还站着愣,我不知道这是要死人的。我就伸手拽一拽,想给塞回去。但是塞不住,肚子漏了。


“然后他好像又不愿意亲手把我弄死,就让管家给我抬到地窖里,让我自生自灭去了。我也没想到,我命就有那么硬,地窖里躺了一宿我愣是没死。而且特别奇怪的是,我当时还记得该吃饭了,要饿。


“我一直不死,我娘就来了。我没怎么见过我娘,她是几乎不跟我说话的。但是那次她说了特别多,她说不是她狠心,而是我如果不死,我爹会厌弃她的,没准还会连累弟弟。她说为了她和弟弟,让我就闭了眼吧,她会给我烧很多很多纸钱的。”


杨夕沉默的看着犬霄,这个男人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你这娘,比你爹还可怕。”


犬霄笑了:“你可真说对了,然后她就拿了一把剪子,要伸到我肚子里。我一把就给攥住了,我就想知道一个问题:到底是不是小孩都要挨饿挨揍。


“她哭着跟我说,不是,是我不该出生。于是我一瞬间就懂了,现在想想我都觉得自己真聪明。我一瞬间就知道了,挨打挨饿的不是小孩子,只是我而已。


“然后我就把剪子抢过来,从她心口戳进去了。然后顺着她进来的口子跑了。一直跑到大街上,那是我第一次出庄子。


“我后来过了很久才知道,我娘在我爹面前,一直是个没有心机的柔弱妇人。她把所有人都支走了,才下的地窖。倒是便宜了我了。”


杨夕垂着眼睛,觉得这世上要是有身世最惨排行,犬霄这个疯货定然是要名列前茅了。要是这么长大的,他如今这个程度,还真不能算太疯。


“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本来已经要死了,我肚子漏着,跑不远。躺在路边上,就嘀咕着饿。


“然后就有条老黑狗走过来,给了我一个肉包,说拿这包子,换我的身子。我把身子借它用用,它让我以后都能吃饱。我就干了。”


杨夕忽然有了点明悟:“那狗也不是好东西,他要夺你的舍。”


“是,我这身子,其实修行的资质很不错。你看我爹把我剖成那样,我都不死。可我当时不是已经被我爹养残了嘛,看见什么都觉得想吃。所以那老狗夺舍的时候,也被我给吃了,神魂吃到神魂里,不顶饱。但我就这么着,入了妖道,活下来了。


“我在很多年里,都是维持着狗样子,跟野狗一起过的。我不敢靠近人,我怕我爹给我抓回去挨饿。我是在野狗堆里,慢慢的明白,原来正常的爹娘,是要养崽子的。也终于知道了,我爹他是十里八乡最有权势和威望的人,叫做州牧。而我呢,原来是个州牧的公子。”


杨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所以,你并没把自己当人?”


犬霄漂亮的眼睛盯在杨夕脸上,温柔的对她一笑:“不,我知道自己是个人。也很多年前就不跟狗一块儿过了。”目光落下去,慢慢的浸到水里,他又露出了那种疯兮兮的神情:


“我只是不知道,人和狗,和牛马鸡犬,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不能用来果腹呢?”


杨夕果然的被这句话问住,就算她有一千个答案,那也绝不是犬霄能理解的。


从床上抓下一张大被单,抬手扔到身上,把他脑袋给罩住。


“擦干了上床睡觉,别以为冻伤寒了明天就可以不用训练。”


犬霄从水缸里钻出来,抓着床单默默擦。


半晌,忽然抬头:“我从老家跑出来的时候就想,等我肚子长好了,我一定要回去,把什么爹娘弟弟,都给他吃了!”


杨夕抱着胸,盘腿坐在桌子上,觉得这种疯玩意儿想拜正了,得把严师兄那种死板人累出个好歹来。


“你想找他们报复,这很公平。但这不是你随便吃人的理由。当然,偷吃个别爹爹弟弟什么的,也不是不能商量。但你要敢动不相干的人,战部肯定第一个收拾你。”


犬霄擦干了全身,被单子一裹,终于恢复了点正常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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