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只要我儿子能无罪释放,我们不计较律师费用多少,我们愿意接受你提出的条件,我们出一条黄鱼。”辛教授望了望辛苦妈妈,没有犹豫,当即表态说。
“我们两个人都同意,我们就是需要打赢官司,”辛苦妈妈说:“什么时候,我们什么时候把金条交给你?你定个日子吧,”
“你们痛快,我也痛快,我这个人从来不事前收费,这样吧,我把你儿子领出警察局的哪一天,我把你的儿子交到你们的手上,你把黄鱼交到我的手上,可以吧?”
辛教授立即点头:“行,我们同意。”
律师说:“那就签一份合同,签一份委托书吧,签完这些,我就有权到警察局,着手调查案子了。”
“好吧,”辛教授望了望妻子,两个人一起说:“我们一起签!”
“那我们就签吧,警察局那边我马上过去,”律师说。
“好,我们签!大律师,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警察局?”辛教授提议说。
“这倒不必了,我自己去,效果会更好。”律师断然拒绝了辛教授的提议:“我们和警察什么话都能说,有你在场,我们反而不方便。警察有些话不会在你们面前说的。”
为什么呢?辛教授当然不明白,律师不同意和辛教授一起去警察局呢?因为律师经常办案,好像在警察与律师之间形成了一种默契,这是一种默契,也是一种往来吧,这些事是不能让当事人家属知道的,只有警察与律师通晓这些规则。
大律师与辛苦父母签了合同的当天晚上,这一天,就是1937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晚上,大律师就来到警察局,调阅了这个案件的全部案宗,并在看守所与辛苦见了面,大律师询问了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的情况,细节。
丁默存盗窃市长家财物的时间是:1937年6月16日夜间。
大律师与辛苦的谈话,就从这一天开始,大律师主要询问了辛苦从16号到23号的活动情况,他必须根据这几天,辛苦的活动轨迹,否定丁默存他们的证言证词。
1937年6月16日,今天又是丁丑年五月初八,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刚过去三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什么事情都容易记下来,辛苦记得也很清楚。
辛苦,向大律师讲述了一天的经过,
上午,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去参加黄埔军校建校十三周年庆典,下午学校组织学生到苏州河看龙舟决赛,吃过晚饭,有三个同学家庭一起到一起到淀山湖划船,玩到十点回家,回到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左右了,有同学证明,又学校证明,可以证明,辛苦与小偷没有接触。
6月20日,是星期日,辛苦一直在家,就是有可能与小偷接触的时间,辛苦无法证明自己与小偷丁默存他们没有接触?这个可以从小偷那边进行反证,就是查清楚那七个小偷的活动轨迹,看看他们有没有和辛苦接触的可能。
就是在星期天这一天,上午,是辛苦自己一个人在家学习做作业,下午,辛苦去一同学家,并且夜宿这个同学家,下午有这个证明,辛苦与丁默存没有任何接触的可能,夜里又在同学家睡觉,同学的父母可以为辛苦证明,下午到夜里没有与小偷接触的一点时间,
关键要解决上午的问题。大律师准备自己想办法证明,上午,辛苦也没有与小偷接触的时间。
星期一,辛苦就上学了,教会学校都是住宿制,这个星期有学校证明即可,证明辛苦在学校正常上课,从早自习一直到晚自习一直在学校,没有离开学校。有学校证明,就能与小偷撇清关系。
询问了辛苦之后,大律师心中已经有底了,有了打赢官司的把握。
第二天上午,大律师又到警察局看守所,调查了几个小偷,询问几个小偷之后,大律师单独询问了丁默存,对他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询问。
大律师问:“丁默存,什么时候盗窃市长家,能记得吗?”
丁默存答:“就是五月初八的那天夜里,这个时间忘不了的,对我又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五月初八是我的生日,当然记得很清楚,”
大律师问:“具体是什么时间行动的,”
丁默存答:“夜里十二点左右。虽然不完全准确,但也大差不差,因为每天的这个时间,市长大人就要回家了,我们必须在时间节点,12点左右完成任务,就能脱离危险。太迟了市长就回家了,太早了,市长小老婆还没有睡呢。也不能盗窃不是?”
大律师问:“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密谋,准备盗窃市长家的,”
丁默存答:“五月初五,”
“这么早就开始密谋了?”
“你认为我们当个小偷容易吗?吃这碗饭不容易,真的不容易,一要摸清,他们家的财物在哪?有多少财物,二要摸清男主人什么时候回家,最好选择男主人不在家时候,实施盗窃,”
大律师问:“有哪些人参加密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