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宏哲是有外遇,但是还构不成拿到台面上的证据。
因为法律明文规定,是“与第三者长期保持夫妻关系”,这个怎么证明?天天去录像?偷拍?那是隐私,恐怕还没抓住人家的把柄自己就进局子了呢。
换句话说,想要告陶宏哲是婚姻过错方而离婚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钱红英想独自带孩子将孩子的那些习惯扭转过来,奈何丁晓晓和陶宏哲压根儿不让她接近孩子,而孩子根本不亲近她。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行。
房子是丁晓晓帮着出的首付,但是后来的按揭款和装修费却是钱红英和陶宏哲一起出的。
而且陶宏哲的工资还没有钱红英的高,所以相对而言,她对家庭的贡献还要大一些。
因为是她先受不了,她先提出来的离婚,她就休想分到家产。
婆婆,丈夫,儿子都已经抱成统一战线,将她一个人孤立。
最后,钱红英心灰意冷,被净身出户。
即便如此,她每个月还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直到成年。
在原主记忆中,陶宇对母亲的记忆非常的淡,在成年以前每个月的抚养费都是奶奶帮他领的,他知道这件事,但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本来就是她该给我的,谁叫她生的我?
钱红英和陶宏哲离婚后都分别重新组建了家庭,当初为了让钱红英净身出户的陶宏哲也没有继续把陶宇带在身边,而是丢给了丁晓晓。
所以陶宇从六岁开始就一直跟奶奶一起过,丁晓晓对他已经不能用宠爱来形容,而是宠溺。
要什么给什么,就算是走在路上被石头磕到了脚,奶奶也会狠狠踩石头几下的那种。
这就养成了陶宇想要什么就必须要得到的性格,以前他小,那些玩具啊,零食啊,或者一些小的东西,他想要,没问题,丁晓晓都能满足他。
虽然也闯了一些祸,但问题都不大,花点钱就搞定了。
但这次却不一样,陶宇喜欢上一个女孩子,而且还是追不到手誓不罢休的样子。
这是人诶,又不是什么玩具零食,光是你想要别人就一定要迎合你的想法?!
女孩叫曾媛媛,是同年级另一个系的。
其实一开始陶宇对媛媛也没有他以为的那么喜欢,但偏偏这个媛媛一点都不搭理他,却反而激发了他想要占有的心思。
所以陶宇就变着花样儿的追求对方,教室,食堂,甚至多次到女生宿舍楼下,公众场合进行表白。
每次媛媛都很郑重地表示她现在学业为重,不会考虑交男朋友。算是婉拒他的追求。
陶宇多次求爱不成,反惹来周围人的嘲笑,说他连一个乡下小姑娘都搞不定。
这陶宇也不知道当时脑子里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发了一条消息给给对方,说她如果不在指定的时间赴约,他就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