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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三三章 垄断贸易(1 / 2)

南洋公司自从成立之初,就垄断了大明朝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除了东番岛之外的全部贸易,所得的利润自是极为可观。


也因此,到了崇祯三年七月的时候,只是短短半年多过去,吴惟华就撺掇着监事内臣高起潜,给皇帝写了密报,请求崇祯皇帝传谕南京户部尚书苏茂相和两广总督王之臣,允许葡萄牙人的商船停靠广州港,并且让南洋公司垄断与葡萄牙人在广州和濠镜澳的贸易。


荷兰人与大明朝的贸易地点,一开始是在澎湖,后来改为大员,也就是荷兰人所盘踞的东番岛南部地区。


现在,郑芝龙与荷兰人的战争虽然早就停止了,但是郑芝龙却并没有退出大员地区,相反,他还在大员地区修筑了大员城,让自己的亲弟弟郑芝豹率军驻守此地,以免荷兰人再次从一鲲身岛上的热兰遮城渡海登陆。


而相应的是,作为从荷兰东印度公司购买加利恩号远洋夹板船的条件之一,崇祯皇帝同意荷兰人的商船在开海通商的广州港停靠,与南洋公司贸易。


因为垄断了与荷兰人在广州港的贸易,南洋公司获利巨大,吴惟华也好、高起潜也好,包括东厂出身的张祥,对于跟红毛夷人之间的通商充满了兴趣。


等到云集濠镜澳的葡萄牙人,一提出前往广州港贸易的要求,吴惟华等人立刻就答应代为申请。


之前与濠镜澳葡萄牙人的贸易,更多的是走陆路。


如果可以直接让葡萄牙人的商船驶入广州港,那么载货量与贸易额都会大幅攀升,利润自然也就更多。


对于吴惟华、高起潜等人的想法,崇祯皇帝稍稍考虑了一下,就同意了。


反正南洋公司的收入属于内务府的内承运库,也就是属于崇祯皇帝自己的内帑。


至于原本广州等地做海贸的海商,要么自行前往濠镜澳、满喇甲、热兰遮城、圣萨尔瓦多、圣洛伦佐甚至巴达维亚,与葡萄牙人、荷兰人进行贸易,要么就将自己的货物交给南洋公司,由南洋公司这个“二道贩子”经手贸易。


由南洋公司代理贸易,对于两广地区的许多海商们来说,当然意味着原本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润,今后要由南洋公司拿走,但是这样做却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安全,没有太大的风险。


后世广州著名的十三行,干的就是这样的中间商买卖,他们垄断了当时中国与外国商人之间的贸易,即便是向朝廷交了重税之后,仍然个个富可敌国。


这样的好事,崇祯皇帝当然要先抓在自己的手中了。


与此同时,从南洋公司的垄断贸易中看到了巨大商机的张彝宪,也在七月末的时候,趁着周皇后喜得皇子代表宝和公司向宫中进献宝物的契机,说动了周皇后向皇帝递了一句话,使得宝和公司顺利获得了在登州港与荷兰人、葡萄牙人贸易的垄断权。


也就是说,来往登州港的荷兰商船与葡萄牙商船,只能与宝和公司在登州港的商行,或者获得宝和公司代理权的商行进行贸易。


这也正是吴惟华、高起潜等人掌管的南洋公司,在广州大获成功背后的特权。


这个张彝宪,在历史上曾以懂财计而知名,历史上的崇祯皇帝曾经让他当了总理户部与工部事务的中官,并因此在朝中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这一世,崇祯皇帝虽然没有那么重用张彝宪,但却也并没有像对待同为潜邸老人的徐应元、杜勋那样,找个机会将之处死,而是经过考察之后,还是渐渐地用了起来。


崇祯三年初,崇祯皇帝将宝和公司从东厂日益庞大的势力之中拆分了出来,并让张彝宪主持了这项事务,同时也提拔他担任了宝和公司的掌事太监。


宝和公司的前身,是天启皇帝时期的宝和三店,经过东厂连着几年来的抄家行动,除了大量的田产宅院变卖为银子直接纳入内承运库之外,宝和公司所拥有的各类商铺、店面、酒楼、作坊,以及珠宝字画、珍宝古玩等东西,真是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经过大半年的人事调整与统计核算,张彝宪从东厂接手的属于宝和公司的各种资产,几乎遍布原来大明朝的南北两京十三省所有的通衢大城,估值更是在千万两白银以上。


这么大的家业,掌握在张彝宪这个掌事太监的手上,既让他振奋,又让他感到空前的压力。


宝和公司不是别人的产业,而是皇家自己的产业,更是后宫之中两个皇后,即天启皇帝遗孀懿安皇后与当朝周皇后,以及几个妃嫔直接参与持有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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