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48年四月十日清晨:七时五十分地点:a国贫民窟.
清晨的第一抹该死的阳光照在了我的眼皮上,正在做美梦的我突然眼前一红,天杀的!我可是正梦到一瓶可爱的龙舌兰正要吞入我的肚子呢!恩。。。这真是该死的一天。掀开被子,我懒惰的下了床,脚踩在地上发出了滋滋的声音,可恶的土胚房。我迅速的穿上鞋将窗帘拉了开来,强烈的阳光照的我的眼睛发晃。我胡乱的用水洗了洗脸,抬起头却发现一个颓废之人贴着我的鼻子站着。他的头发蓬乱,胡子简直都可以当做刺刀来用,恐怕唯一可以看得地方就是那蓝色的眼睛,可惜的是眼睛边上还有一个刀疤。但那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是历经生死的神情,哼。。。嗯,这个人不正是我吗,自从a国这个该死的国家临近政变。全国各地都爆发了反抗军与政府军的战争,天杀的谁都不会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挑起战争,恐怕是看这个国家管理太脆弱,连民众都看不下去了吧。
说来也是活该,谁让他们不给我基本的扶助金呢?两年前,我还是一名意气风发的青年,一名20岁的军官。那时候可是风华正茂,勇猛之士。可国家偏偏以裁军为由将我们这些年轻人裁了下来。并保证会:“优待”我们。可谁不知道呢?这个政府正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才开始大裁决。全国都处于贫困阶段,富豪们毕竟只需要坐在高档沙发内喝着上帝的血液数钱,谁有空来管别人,退休的生活的确很“优待”政府给了我100索比,如今他们已经变成了我肚子里的龙舌兰。想想真是美味,可惜100索比才只能买一瓶,贫困潦倒的我只能和另一名战友来到贫民窟居住,这里的环境不算太差,有阳光有水,有山还有该死的苍蝇和黑暗土胚房。不过好的是,前面那条街的酒吧老板特别喜欢我的战争经历,每次他都愿意用半瓶新的龙舌兰和我换,虽然我知道那兑了水。但是他每次想小孩一样托着下巴看令我非常满意。啊哈!多么美的事情。我已经忍不住要去那个酒吧了。我穿上牛皮夹克和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补丁牛仔裤。戴上我帅气的贝雷帽走出了门口,狠狠地关上了门。门是木制的,四个木板有三个已经断裂,谁会怕被偷呢?反正这里是贫民窟。
外面可真冷,我低声抱怨道,一团白色的雾气从我的口中飘向天空,这个小镇不算大总攻三条街,大概就是那样!对!没错!就是你所想的那样!一个中心广场坐落在中央三条街通向广场中央,所有的街道不到1000米。北面是一座100米高的大山,西面是小镇的出口,东面是小镇的入口,则南面是一个丛林。据说那里有很多野生动物,我一直想去那里打一只兔子回来,可惜那里设置了哨卡并不让村民经过。我的小土胚房位置最好,向右面走可以到达广场,前面则是那个大山。左面即是小镇的出口,恩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我还可以快一点逃跑。空气中弥漫着战争的气息,刺鼻的火药味源源不断的挑逗我的鼻腔。听说附近不太平呢,不过谁会来贫民窟搞事情呢?除非他们缺少烂布条。
我则顺着街道向右走去,去酒吧拿我的宝贝龙舌兰,哦不,应该是换,我可是一个非常讲道理的人,如果随意拿别人东西可不好,我跟你讲,这个是我父母从小就教导我的,所以他们在战争中死去了,恩。。想想真是悲催,他们怎么都不愿意去拿别人的食物。不过我可不想回忆那些细节。随着我的每一脚踩在地上都有滋滋的声音,看来温度已经接近或者超过零度了,这该死的土地已经开始结冰。
“嗨谢里尔!你怎么无精打采的样子?怎么昨天没睡好吗?”话音刚落,我的右肩一颤,一股力量险些把我弄倒,“去你的!”我狠狠地回了一句,想都不用想这个人肯定是我那个老战友弗兰奇。你应该知道,我在前面说到过的,我同一个战友一起住在了这个镇子。我扒开他的手,低着头继续走着我的路。要知道我不想回头看他有两点:1.他是个一米八九的大个子,我这个一米七五的人总是要抬头看他,而我最懒得抬头。那会显得我很矮!很矮!而他肯定会嘲笑我是个矮个子!“嗨矮个子!”弗兰奇见我并不理他,与我并排嘲讽道,而我并不想理他。2,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每次他都抢走我的龙舌兰!这是最可气的,连兑了水的都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