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酒吧内,用门板将门口封了上,并将吧台的油灯点亮。激烈奔跑过后我的肩膀疼的就像是千万只针扎进了你的肩膀内乱搅。我拿出了老麦格珍藏在吧台内的所有酒。这其中竟然还有一瓶朗姆酒,这种酒最烈,我猛地灌下了一口一股暖流向我的全身散去。这让我的伤口得到了暂时的缓痛。不过这只是暂时的,我又喝了一口,将口中的酒喷向了自己的肩膀,刹那间的疼痛让我的全身打颤,我咬了咬牙,将一根细铁丝从吧台上拿了下来。我掏出刀,将细铁丝的另一头用刀柄敲扁。并打了一个回扣,我又将一根尼龙线穿进了我自制的“医用针”内。我将细铁丝烤了烤,再次咬紧牙关开始缝合伤口。
每次细铁丝穿过我的肉皮都会让我的心一颤,以致在缝合完后,我的肩膀已经麻木了。我顺着吧台靠了下去。坐在的地板上,一口又一口地灌着我手中的朗姆酒。我还在试图麻痹自己,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我还在幻想着,老麦格正双手托着下巴在吧台那等着我去给他讲战争故呢。“嗬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看他,笑起来像一只哈巴狗。我一口一口地麻痹着自己“干杯,老麦格!干杯!弗兰奇!干杯哈哈。。。干杯。。。弗。。。兰奇”我将朗姆酒举过头顶。可是空荡荡的酒吧告诉我,这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没有人再听我讲故事,也没有人再蹭我的酒喝。
虽然我经历过战场,经历过各种战争,但是。这不代表我没有人性,没有人心。虽然我在日记里说过,我尽量地去做一名没有人性的家伙。可是,和弗兰奇相比,我是如此的稚嫩。在老麦格倒地死亡时,在我现在背负重伤大醉时。我的心,他在颤,我不知道它究竟在颤抖什么。这不同于在战场的心惊胆颤。我的大脑竟然涌出一丝伤感。朗姆酒被我高举着,酒水顺着瓶口流向了我蓬乱的头发又流向了我的下巴。寂静的酒吧只有我一个人,多么荒唐,只有我一个。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走向了玻璃,“看那!这里有一名懦夫!一名懦夫!他的朋友暴毙在外,他却无能为力,只能夹着尾巴逃跑。哈哈。。。夹着尾巴逃跑。。像哈巴狗一样。。。哈巴狗。。。麦格。。。。。不!弗兰奇!这全都是你,我发誓!我要用你打我的弹头亲手杀了你!你背叛了老实的麦格,背叛了我!”我近乎于疯狂地嘶喊着。镜子里仿佛只有一个疯子。“该改变了!谢里尔!你该回到过去!看看你!看看你的样子,蓬乱的双发乱糟糟的胡子,你一点都不像一名jūn_rén 。你应该改变,拿出该有的气质。去做你该做的事!”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拿出了我的短刀。随着短刀的一上一下。一束束乱糟糟的头发与胡茬掉落在地,此时镜子前,只有一名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他的头发虽短,却凸显出了那利落的气质,他的双眼重新充满了杀意。驱使他的只有那复仇的欲望。
“知道吗,弗兰奇,你杀了一名老实人。逼出了一名疯子。一名疯子!”我近乎于疯狂地对着镜子嘶吼道。一把匕首查中了镜子内的眼睛。破裂的玻璃配上那带有伤疤的眼睛。凸显出了苏苏煞气。那是一名疯子复仇渴望的眼神。“知道吗,弗兰奇。我会回来的。。。。很快。。。”
我向后走去,睡在了吧台内。抱着那把猎枪与酒。这两个东西,恐怕就是他们说的。“男人的浪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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