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云书屋>军事历史>神级军火商> 第五十三章、新公司成立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十三章、新公司成立(2 / 2)

这个修正案对nfa武器重新进行了定义。因为现行法案是gca的第二条,所以nfa武器又叫tittleii武器。而一般在行业内就将其称之为三级武器。


在美国法律中,关于nfa武器定义是非常严格的,大概分为六类。


一、枪管短于18英寸的霰弹枪。


美国市场上大部分霰弹枪枪管都超过18英寸,这样才不会违反nfa法规,才可以在市面上正常出售。枪管短于18英寸的霰弹枪称为shortbarreledshotgun(sbs)短管霰弹枪。


二、枪管短于16英寸的步枪。


和第一条一样,美国市场所有可以正常销售(枪店直接购买)的步枪枪管都不得短于16英寸,枪管短于16英寸的步枪被称为shortbarreledrifle(sbr)短管步枪。


三、anyotherweapon(aow)其它种类火器。


在美国,不论手枪、步枪还有霰弹枪,以及前装枪都是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的,如果有一把枪的生产或者改装导致这把枪超出了定义范围,他就变成了aow,并且需要特别对待。


举个例子,美国法律规定全长26英寸以下被设计用于单手射击的武器是手枪,那么你如果在手枪上加上垂直前握把,那么它就从法律上不再是被用于单手射击。


因为垂直前握把是给另一只手用的,这时它就变成了一把aow武器,如果没有相关文件来批准这个改装,那么恭喜你,你刚刚犯了联邦重罪。


四、全自动机枪。


美国法律规定所有可以全自动发射的武器,也就是传说中扣住扳机不放就可以突突突突突突的,都是机枪。


这个跟我们通常所说的机枪意义不大相同,只要能全自动发射,不管他是霰弹枪,手枪,还是步枪,在美国法律里它都属于机枪。


比如格洛克18的自动模式,在法律的定义下,它就属于“全自动机枪”这个范畴,也自然属于nfa武器。


在这里要提到一点,那就是美国在1986年禁令禁止了所有新生产的机枪对民用市场的销售。


但是,如果平民购买了一把1986年以前生产的全自动武器,那么他就并不会触犯美国法律,这也是这部nfa法律的一大漏洞。


五、消音器。


消音器,也叫灭音器,法律名称叫”silencer”也就是使武器变得安静的装置。然而根据其实际效果,这个描述并不准确。把它称之为抑音器或者枪口抑制器(suppressor)更为贴切。


消音器也属于nfa武器,虽然它只是一个武器配件。而且因为法律的管控,也使得市面上的消音器价格远超于它本身价值,甚至一直居高不下。


六、破坏性武器。


破坏性武器是指榴弹发射器、火箭筒、火箭弹、榴弹等爆炸性弹药发射器和弹药。这些东西在全世界各国都是受到严格管控的。


而在美国如果要出售这些破坏性武器,不光是发射器,每一发爆炸性榴弹也需要单独缴纳税金。


以上六中即为美国法律所规定的三级武器,而如果要销售这些nfa武器就需要三级武器执照。


现在,因为系统奖励使候得志获得了三级武器执照,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随心所欲出售任何市面上所存在的单兵武器,而不用担心因此而触犯任何法律。


请收藏:https://m.yunshu5.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