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清突然挖了个坑,把一尾鱼埋在土里。
这一幕看得李自成心中大恸,你不吃倒是给我啊!对上周清冰冷的眼睛,李自成识趣地闭上了嘴。
此后几天,李自成每隔一天才能吃到肉。
分量太少了!
李自成为了能吃到肉,各种无节操哀求打滚,已经快对周清俯首称臣了。
周清不为所动。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
一城繁华半城烟,多少世人醉里仙。
街道两旁店肆林立,薄暮的夕阳余晖淡淡地普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长安城晚景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杨花落尽李花残,
五色旗分自北来。
太息金陵王气尽,
一枝春色占长安。”
周清喃喃道,喝了一口酒,酒杯放下。
一旁的小厮赶紧倒酒:“状元郎好文采!”
这小厮正是李自成。此刻他佝偻着身子,殷勤地伺候着周清喝酒。
“坐。”周清又喝了一口,“你闯王好歹也是一方豪强,这样我可承受不起。”
“哪里哪里。”李自成正欲倒酒,周清却示意他坐。
李自成一愣,搓搓手有点尴尬地在一旁坐下。
李自成有些感慨地看着繁华的街道,有些意兴阑珊,这是自己打下的天下啊。他渴望着这座属于自己的城市,能成为泱泱盛世的象征,自己也可做那如唐太宗一般的盛世明君。
所以李自成把西安改作了长安。
虽然没读过什么书,但周清刚吟诵的“太息金陵王气尽,一枝春色占长安”说的不就是自己吗……
一枝春色……嗯,这个意境美啊!说自己是春色……李自成一念及此,又有些高兴。
酒足饭后,二人行走在长安城的街道上,身前身后是一张张或苍迈、或风雅、或清新、或世故的脸庞。
车马粼粼,人流如织,不远处隐隐传来商贩颇具穿透力的吆喝声,偶尔还有一声马嘶长鸣。
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长安城,或冷清,或繁华。
李自成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挺好。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每天就这样走走看看,看着它,守护它,似乎也挺好……
打打杀杀的也没什么意思。
悄悄看了一眼周清,李自成再一次地感觉看不透这个状元郎。
他的变化太大了。
从自己第一次在演武场见到他,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第二次客栈一见,还有些故人重逢的意味。
可这一年不见,这位原本快乐爽朗的年轻人彻底变了个样。
铁血、冷漠、无情、坚韧……
这种种变化让人看不透。
不过,这家伙的烤鱼和烤肉倒是人世间难得的美味!
夕阳的余晖印在周清的脸上。
李自成条件反射地流口水。
这会儿,才是吃烤鱼和烤肉的时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