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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百 一 十 七 章 迎 娶 六 夫 人(1 / 2)

定册事迹再加官


喜迎娇妾动京城


到了此时,潮州的案子还没有完。


弄虚作假的丁仁礼中了举人,故伎重演,考官翰林院编修周仁宇接受两万贯贿金,里应外合,将答案送到丁的手中,丁得以中榜,正接受吏部铨选,还未来得及授官。


可见,不论是什么时代,违法乱纪的事不能做,侥幸心理不可有。不是你的,弄虚作假得到的,终究还要失去,而且失去的将会更多。


案件查结后,所有参与作案的人犯得到了严肃的惩处。违法的考官一律予以除名,不得再入官籍。周仁宇、唐嗣宗分别押送至广南连州,湖南株州拘管五年。李宏嘉等四位考官、书吏王思陆杖六十至一百不等,着五百里外拘管,五年后还乡为民。


四名服务、警卫人员杖六十,着三百里外编管。


所有作弊的举子、进士一律削去功名,十年内不得再考。


这次处理的亮点体现在对行贿者的处罚上。韩侂胄在大殿上讨论时认为:


这些官员利欲熏心、无视国法固然可恨,但是有些有钱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倘若不是他们以重金当诱饵,又如何会让好端端的科举搞得乌烟瘴气,没有买,哪有卖,就好比一个坏人想爬进院子偷东西,你给他送来了梯子,送梯子的人不是助纣为虐吗?你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就以为拿它作敲门砖,办常人办不了的事。好,我叫你,人财两空,又打又罚。


这段话,受到了在场大部分官员的赞成。对这就叫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基于此,对八家受贿人作了处罚:丁仁礼之父由州里行贿到京城,尤为可恶,除予以罚款外,着送三百里外拘管三年;其余七家,不论由谁出面行贿,家长杖一百,并按行贿数目的三倍进行罚款。


听到这里,皇上赵扩也连声叫好。


秋意正浓,圆梦当时。


朝廷再次为韩侂胄下诏:加官太傅,并将其定册事迹录入史馆。这就是说,韩侂胄在册立皇上的重大事件中,居功至伟,无人可比,史官将此功劳载入史册,流传后世。


到了这一步,韩侂胄作为当朝第一重丞的地位已无可动摇。这是嘉泰元年(1201年)的事。他的所有官职有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平原郡王、太傅,仍没有实际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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