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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南 外 宗 正 司(1 / 2)

皇族人员享清福


官商一体剥民利


一段时间,中书部堂、枢密院、三司陆续接到福建安抚司、转运司、泉州市舶司及泉州衙门的告状信,所有问题的矛头直指泉州南外宗正司,接着,南外宗正司发公文自辩,指责安抚司、泉州衙门管理混乱,民风日下,朝廷税赋收缴不力,拖欠经费,不能保持皇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亏得这些部门远在福建,不然,相互攻讦,定会乱成一锅粥。


正在这时,漳州商人王琼在登闻鼓院,状告泉州衙门强行扣船,南外宗正司知事赵不戒强夺民船,致使其家破人亡。


常朝这天,皇帝赵扩让大家讨论如何解决此事。首先由户部尚书许及之介绍情况。


本朝沿用前朝体例,设立宗正寺,主要负责维护宗室谱牒,管理太庙、后庙、皇家陵寝等主要祭祀场所,监督宗子宗女婚姻,为九寺之一。内设陵台、宗玄二署。将所有皇室内外宗亲分五等,定不同品级,给予相应的待遇。


立国之初,赵匡胤将其尚存的三兄弟的后裔确定为皇族,即宗室,亲写御书,编写三派“玉牒”(皇族族谱),并亲自制定了三派的十四字昭穆,以为排辈之分;另立遗嘱:“我族无亲疏,世世为缌麻。”太祖赵匡胤制定的宋宗室三派(后称太祖派、太宗派、魏王赵光美派)的十四字昭穆为:太祖派--惟守(从)世令子伯,师希与孟由宜顺。”太宗派--允宗仲士不善,汝崇必良友季同。魏王派--承克叔之公彦,若嗣次古光。随着宗室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宗室居住地的越来越拥挤,仁宗朝,设立大宗正司,为宗族自行管理部门,作为宗正寺的补充,受命纠正宗室的过错与违法犯禁之事。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和西京洛阳修建敦亲院,供皇族人员,设南外宗正司和西外中正司来管理掌外居宗室,与当州通判共同管理宗室事务。


靖康二年,金兵攻占东京开封,太宗派皇族人员遭受灭顶之灾,杀伐殆尽,太祖派、魏王派一些皇族人员侥幸逃过劫掠,结伴南渡,出现在江南的许多地方。绍兴年间,陆续汇聚在福州和泉州,朝廷在这里设立西外宗正司和南外中正司。


听到这里,苏师成才明白,在大宋,还有这么一批光拿钱什么都不干的特殊阶层。


接着,由大理寺卿汇报投匦上书的相关情况。


王琼,漳州龙岩县人,三十四岁。据他本人讲,去年夏天,他父亲王如圭花了近二十万贯买了艘船,带上货去南洋,赚了一些钱,今年春四月,又买了一批货,爷俩再下南洋,不料在返回途中,父亲生病,又遭遇了海盗,结果父亲没救过来,三十万贯的货物也被抢得精光。到泉州上岸,安葬好老父。各家债主都来逼债。之前,为多进货,向李掌柜借了十万贯,利息一万,泉州贸易税三万,市舶司航运税三万,还有一成的利息。南外中正司知事赵不戒赶走了其他买家,强逼着以十万贯的价格卖给他。泉州监税官以船为押,要先交税,这样一来,他王家即使卖掉所有家产,还不清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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