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大伯的板子打的太重,事情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大堂哥站着的时候,还得让人扶着。扶着他的人是二堂哥,由于大堂哥要站出来说话,他也得跟着出来。
虽说刚犯过大错,但是大堂哥毕竟是新生代的老大,二爷爷不会因此而轻看他。在得到二爷爷的准许之后,大堂哥又在二堂哥的搀扶下向前走了两步,低下头整理了一下语言,抬起头来说道。
“我觉得理子的话说的很对。对咱们家来说,作坊是个陌生的营生,做起来容易栽跟头。饼叔的意思是,咱们把房子都卖了,合伙买座大宅子,就算做不成作坊,也可以一起住,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我觉得饼叔的想法没错,这世道,分着住不如合着住,人越多就越安全。而且宅子大了,仓库就大了,能屯的粮食也多了,自家院子里还有井。万一出点什么事,咱们也不至于断粮断水。咱还可以把宅子改一改,改结实一点,弄些家伙来防贼。
不过这样做也有坏处。各家现在的位置,都离自己上班的地方近,至少都是在一个坊里。如果咱们不开作坊,也不一起干买卖,大部分人上班的路就远了。所以说,既然搬到了一起,尽量还是找个营生一起干。
在这元兴城,最长久的营生,莫过于开旅社或是驻脚儿。不管发生什么事,外面的人都会往元兴跑。外地人来元兴,没几个能买起房子的。买不起房子,那就只能去旅社或驻脚儿。住店就得花钱吃喝,开店的一下子能挣好几份钱。
我觉得,如果本金充裕,咱们最好是买两座挨在一起的宅子。一座改成旅社或大驻脚儿,一座自己住。如果不充裕,就先买一座宅子,改成大驻脚儿。实在不行,咱就再拖一拖,看看情况,等钱够了再张罗。大家觉得怎么样?”
坊里的房子,售价普遍在五千以上,一般都是六千多。如果是租的话,一般是一个月20到30块之间,租满30年,房子就给你了。如果资金充足,买肯定比租合算。
在座的六家人中,房子在自己手里的有四家。我家的房子是从舅姥爷那里继承来的,二爷爷的房子早就租满了30年,现在已经是他的房子了。姑父家的房子是分家时分到的,房契已经改过名字了。
至于大伯、二叔和三叔,这三家的房子也是租的。大概是前年的时候,大伯已经租满了30年,房子已经是他的了,房契也已经改过名字。二叔和三叔租房的时间还不够,房子还不是自己的,肯定是不能卖的。
四家可以卖的房子,最低能卖出两万四。加上我拿回的五千,和一些零零碎碎,加起来肯定能超过三万,足够买最便宜的宅子了。
可是买完了宅子还得改装呢,改装也要花钱。我估计把宅子改成大驻脚儿,至少得花五千块。如果我不把藏的一万块拿出来,钱应该是不够的。
嗯?等等。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来。
如果把由家也拉进来,让他们把房子卖了,由影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住进我家了吗?
而且开驻脚儿是需要人忙活的,像是打扫房间啊,打水做饭之类的。规模越大的驻脚儿,需要的人就越多。枪家本来人就少,等驻脚儿开起来,很容易忙不过来。如果由影、小春和由美能加入进来,人力上就会宽裕很多。
最重要的是,这样一来,由家就有了股份。只要驻脚儿生意好,按月分钱也好,按年分钱也好,由家都不会再缺钱了。
听了大堂哥的话,长辈们小声研究了一下,都觉得开驻脚儿比开作坊更好。研究过后,二爷爷又问我怎么看。我自然是说好,然后趁机提起让由家加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