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大汉的律法来说,这兔子该是谁的?“
两个人的争论,也让我,明白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就是白老虎田里的一只野兔,跑到路上,刚好被典勇撞到,擒了下来,而这一幕,又刚刚好被白老虎等人看到,这便有了这场争执,或者说是殴打。
”这,我大汉律法似乎并没有这种条文。“
身旁的侍卫都支支吾吾,纵然有懂得律法的,也不会关注这样的小事,大汉律法相对于秦律来说,本就宽松了许多,更多的时候都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这种事情也不可能会闹到官府中去,真要有人敢用这种小事来劳烦官府,别的不说,这双方肯定都是被打上几十个大板,然后将兔子没收,当作是罪证。
”邻里小事,都不知道相让,那就让本官教教你们做人的本分!“
纵然真有傻的不开眼的,去争夺这兔子,也最多都是到三老一级,判决归属的时候,也往往是按照谁的势力强大,谁就是对的,毕竟只是一条野兔,真论起来,也说不清楚的。
”这兔子,你就带回家吧,至于你,赏他一两银子,就当是孤买下了这只兔子!“
这种小事,我原也不会管,不过想到这典勇毕竟是天下少有的勇士,这个时候,要是能够趁机收服,倒是一个不错的助力。
后世里常说:”国行以弱灭,独汉以强亡“,可实际上,汉朝的时候,外敌也非常的多,无论是匈奴还是羌,比起后世的外族来说,也都强大异常,汉朝的威势靠的是百战百胜打出来的,所以看到这种勇将我心中也很是喜欢。
虽然不知道这典勇为什么这么懦弱,可是我的记忆告诉我,这是一员勇将,收服了他,总是有培养的办法的。
”你愿不愿意跟着我,保证每天都有足够的酒肉!“
说完,我直接无视了白老虎,对典勇发出了邀请,从典勇的体格就可以看出,他的饭量绝对不会小,在这样的小村落当中,他想要饱足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我想,这样的邀请,他没有理由拒绝。
”多谢大人厚爱,只是家中有老母病卧,实在不能远行。“
听到我的邀请之后,典勇先是眼睛一亮,不说我的身份,单是这么多人骑着高头大马,身着轻甲,手持兵人,再加上饱足酒肉的诱惑,典勇心中自然是一万个同意,可是想到自己是独自,如果离开,家中老母就无人照料,就只能忍痛拒绝了。
”原来是这样!“
我心中也瞬间了然,怪不得一个万夫不敌的勇士,竟然窝囊的被几个村夫欺负,原来,是因为有了牵挂。
人有了牵挂之后,就会畏手畏脚,这典勇自己也知道他的勇力,一旦动手,这些村夫必然非死即伤,到时候,他就只能逃亡了,而家中的老母,却又病重不能远行,所以他只能忍着,反正这些人的拳脚打在他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感觉。
”我大汉最重孝义,你这样的孝子,应该奖励,这是百两纹银,回去好好照顾你的老母吧!要是有一天,想要作一个伟丈夫,成就不朽伟业,就到胶西王府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