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卫江贡献出来的衣服上,也已经都是姨妈血!
把这样的衣服拿去还给别人?
她的脸皮还没有厚成这样!
这样的情况,还是找个地方先住一晚,把秦卫江的衣服洗干净了再说。
出了医院,在一家看起非常干净整洁的旅馆面前,林小夕停了下来。
“我们这里要住一晚上要一百二,还要交一百的押金。”刚一进门,旅馆的接待人员斜着眼把她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神情十分傲慢地说道。
因为不想在林虹面前惹眼,现在的林小夕,还穿着在家里带来的衣服,碎花的棉布的衬衣和浅灰色的长裤,一双千层底,绣着喜鹊登枝的单布鞋。
这样的装扮,哪怕她现在皮肤白皙水灵,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差,可在已经高速发展了快二十年的菀城,那也绝对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大土妮。
在这个一切都学着欧美,刚刚脱了泥腿子,一想把自己打造成世界一流城市的菀城,农村人,特别是土里土气的农村人,一向是不受欢迎的。
因为菀城人认为,看到这些农村人,就像看到了他们的过去。
还有一些高档的酒店,更在门口明晃晃地立着“衣冠不整者不准进入”的牌子。
上一世的林小夕看多了这种傲慢俾睨的眼神,知道跟这种人多作计较,只会把自己降到和他一样鼠目寸光的境地。
人靠衣装,这种事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通用的法则!
她神色平静地从兜里面拿出一沓钱,数了三百递了过去:“这里是三百块钱,你点一下,我要一个标间。”
接待人员见她能付起钱,撇了撇嘴,眼中虽有不屑,却也不再多问。
回到房间,林小夕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里面瘦瘦小小的自己,暗暗下定决心,自己以后出门,必须好好打扮一下,不然兜里的钱,被人当成不义之财,可就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