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喜,就快速将她所有微微裂开的伤口处,都给涂上了药膏。
重新给她包扎好了之后,我才停了下来,而那时的林可,脸sè比先前好看多了,但是等她发现我在看她时,她立刻就扭过头,不敢看我,显然是因为我刚才把她的衣服,都脱光了,让她颇为羞涩。
我心里则是骂娘了,现在羞涩了?刚才踢我裤裆,怎么不羞涩羞涩啊?
蛋疼的持续性很qiáng,给她包扎完毕之后,我还是感觉那里非常的疼,将刚才用的东西收拾了之后,我就再次偷偷摸摸进了手术室,找了一些止疼的药,吃了之后,我才感觉好了一些。
林可见我裤裆痛苦,她也没有任何的歉意,等她身体状况好了一些之后,她就变得和过去一样,再次警告我,说不要在她面前,有任何邪念出来,下一次如果在被她看到,她会多踹我几脚的。
我当时心里有些气愤,老子咋说早上救了她的命,现在又帮了她大忙。
她不仅连声谢谢都没有,还对我这样!
我真的想过去,掏出来我那兄弟,将她的樱桃小嘴,都给塞满了,我想看看被塞满之后,她还能不能说出来这些话。
然而我却远不是她的对手,估计我那兄弟,还没有掏出来了,就被她给废了。
这让我恨得直咬牙,心里暗自下定决心,如果以后有机会能安安全全的,把她给那啥了,我绝对不会再有任何犹豫了,脱了裤子,我就上!
林可的伤口虽然被重新包扎了,但是她短时间内,还是不能动,所以我们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等着她至少伤口结巴了,我们才能一起行动。
林可的恢复速度,简直是非人类,仅仅是过了两天天,她的伤口就结巴了,她也变得行动自如了,这让我和秃头王打心底的觉得震惊,我没有经历过这种伤,但是秃头王有发言权,他过去可是和别人在街上,用砍刀互砍过,曾经也受过刀伤,但是他足足过了一个多月,他过了将近两个星,才敢下床走动。
这两天,我们虽然没有去行动,但也是也在一起,商量着,到底该怎么做。
我们先是确立了一下,这次行动的目的是去取证,并非和他们拼了个你死我活,随后,我们就开始确立,我们第一个取证的对象。
对于第一个取证对象,我们有不小的分歧,林可说她已经去过刘德光那里,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再次去的话,有了我们两个人帮忙,很容易就能得到他们犯罪的证据。
但我和秃头王的想法,却时恰恰相反的,林可被刘德光发现之后,可以说是打草惊蛇了,他周围的保镖,也会越来越多,这无疑给我们增加了很多的难度,而且经过这事之后,刘德光手里的那些犯罪证据,不是会隐藏起来,那就是销毁,或者转移阵地了,说不准我们费了千辛万苦,潜入到了刘德光的家中,最后发现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证据,这可就惨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换个目标。
林可听了之后,完全不认同我们的观点,说我们这是看电视剧看多了,没有办过案子,就没有话语权。
这让我和秃头王都非常的无语,先不说我们谁说的对!
只是什么叫做,没有办过案子,就没有话语权?
难道江浩明的案子,不是她和任鸿飞过去邀请我的吗?
难道能请晋三爷出山,不是我的功劳最大吗?
我不禁反问了她,她听了之后,却是一阵阵的摇头,说我那不叫办案子,功劳大也没有用,还装成一副领导模样,批评说我,我这种再换个目标,这种思想很危险。
我真觉得非常无语,我问她哪里危险了?
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就是说我的思想很危险。
双方僵持不下,我只好拿出来,我们之前的约定,说少数服从多数,得进行投票抉择。
秃头王和我想的一样,自然站在我这边,票数二比一!
林可虽然极其的不服气,但是我们事前已经说好了,她也不得不听从我们的了。
至于换目标,哪个目标,我们就再次有了分歧。
林可建议我们直接去tiáo查那虎爷,他是虎鲨帮的老大,他的犯罪证据,应该是最多的,而且他是老大,只要把他抓起了,其他人一个都跑不了。
她似乎想到,我们会反对,她又给了第二个人选,那就是被我们撞了受伤的三把手!她说人受伤了,肯定会比正常人好对付,要么就是选虎爷,要么就是选老三。
然后,结果她的提议,还是被我立刻就给否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