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地苍凉,胡狄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数屠殆尽。以汉为羊,杀之为粮。
易水河畔,八千汉女投江。
邺城东郊,二十万尸骨如山。
赤地千里,白骨露野,十室九空……
陌刀军将士的热血开始燃烧,在杀气扑面而来的时候,他们血性也被成功激起。
吾大汉也,岂是食草之奴!
吾大汉也,本是嗜战之雄!
整个黄河流域是怎么来的?
是杀出来的!
整个长江流域是怎么来的?
是杀出来的!
西域是杀出来的!
岭南是杀出来的!
不可一世的匈奴,何在?
他们已经是历史的一个名词。
雄霸草原的柔然人何在?
不可一世的鲜卑何在?
他们只是历史的尘埃。
他们如今早已名存实亡。
不可一世突厥,
一样也会成为历史的尘埃。
张怀威心中对自己说:“一定要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
众陌刀军将士却同时吼起陈应给他们的一句话:“我以我血荐轩辕,血不流尽不休战!”
“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来还!”
这是来自铁血大秦的余音,这是来自强汉的余韵,这是来自盛唐的呐喊,短促而有节奏笼罩整个战场,哪怕面对突厥的铁蹄震响而丝毫不落下风!
“进”
陌刀斧兵踏步而来,齐踏的脚步声所产生的震撼竟然比突厥三万铁蹄乱踏更加震撼人心!这支重装步兵尚未投入战场,但所带来的威慑力却已经为同袍大壮气势,突厥人望见则皆心慌!
双方距离一箭之地,附离军将士不由自主的挽起反曲弓,朝陌刀军射出一阵阵箭雨,然而陌刀军将士却不闪不避,依旧整齐如一,陌刀如墙推进,一阵由钢铁组成的飓风,骤然吹起。
“斩!”
一片雪亮的光芒闪动,前面的附离军将士只觉得腰部一凉!跟着便是附近将士惨叫连连。
至少上千名附离军甲士赫然发现,那些最前面的附离军甲士上半身不见了,下半身系在马背上,继续冲出了十余步!
“啊哈!”张怀威狂喜,居然挡住了,虽然数十名陌刀军将士,也被突厥附离军铁骑撞飞,不过陌刀军军阵却依然稳固如旧。
高飞扬伸出大脚踩住了他落于泥土中的头颅,放声狂笑:“哼哼,这就是突厥人?给我宰光他们!”
阿史那泥孰顿时懵逼了:“这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对于陌刀军将士来说,最危险的其实并不是重装骑兵,反而是轻装骑兵。因为重装骑兵虽然气势骇人,但是重装骑兵还有一个劣势,他们速度慢。
虽然重装甲胄可以给骑兵最大的保护,然而陌刀之下,再厚重的甲胄也是白搭,附离军的甲胄可以防住大部分的横刀劈砍,但是他们防不住钩镰枪骑兵的钩镰枪冲击,巨大冲击力,会将附离军串成肉串,当然,钩镰枪骑兵的甲胄,同样也防不住马槊的刺击。
陌刀军已经发动,自然不会停止。如果突厥附离军将士作何感想,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们在陌刀军面前,依旧不堪一击!
突厥人的傲气,来源于近百年来华夏族的逐渐式微。记打不记吃的胡人们总是认为正面对决汉人绝不是对手,他们早已忘记了当初李陵五千汉军,辗转两千余里,十数万匈奴却无可奈何。他们忘记了霍去病轻骑突袭两千里,封狼居胥。葱岭以西的部族甚至已经忘记了强汉的存在。然而,今天陌刀会教他们学会谦卑。
“嘶嘶嘶……”
战场之上,响起了直抽冷气的声音。众突厥附庸部落突然发现,突厥人不是不强,可是更强的还是这些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