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门口处---
赵金宝和田晓丽两人眼看宋志超朝他们走来。
只觉得对方像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朝自己压来---他们一动也不敢动。
直到宋志超伸手向他们问好,“你们好呀,赵金宝,田晓丽,我们又见面了。”
宋志超这一句话算是点醒了两人。
看着宋志超伸出来的手,赵金宝握也不是,不握也不是。
田晓丽毕竟是个女的,以前又和“宋志超”处过对象,此刻倒是镇定下来,率先伸出手与宋志超握手道:“你好,阿超。”眼神中充满了说不出的味道。
看着宋志超,田晓丽心中百般滋味,如果当初自己不爱慕虚荣的话,如果当初自己再忍一忍,不那么早提出和宋志超分手,如果当初自己能够预料到宋志超现在成就的话,也许就不会发生这尴尬的一切,更不会有身边这个胖子赵金宝什么事儿。
可惜,一切不可挽回。
据田晓丽所知,现在的宋志超已经是香港超级大亨,在香港那边叱咤风云,不要说他,就连跟着宋志超混的那一帮人,什么戚万达,朱富贵,海棠,宝霞等人,如今个个都是大富大贵,做老板的做老板,做总裁的做总裁,有的甚至身家千万---与这些人比起来,自己就是只蝼蚁,只有仰望的份儿。
可是,原本那个最辉煌的地方应该是有自己站立的地方,是自己一手摧毁了它---一手好牌,被自己打得稀巴烂。
是的,烂的不能再烂!
旁边,赵金宝见女友田晓丽和宋志超握手了,不仅不吃醋,甚至还有一种说不出的荣耀感---没办法,男人之间的尊严就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在宋志超面前,赵金宝早没了一丁点尊严。
使劲儿把自己的手在皮衣上擦了擦,赵金宝在宋志超和田晓丽握手后,忙不迭地握上去,满脸都是荣幸,恨不得掏心挖肺表达激动之情。
也是,依照宋志超现如今的地位,即使和高官的大员在一起,其派头和气势也不逞多让,何况赵金宝这种无名之辈。
当然,这还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现在潘禺都在流传宋志超有一双神奇的“点金之手”,要不然怎么可能短短三四年就崛起如此高度。因此,很多人都期盼着能够和宋志超握握手,沾沾他的贵气。赵金宝出自南方,南方人大多都比较迷信,或者说比较相信风水之说,赵金宝就更渴望与宋志超接触了,但是他一直都没有机会---准确地说,如果这次宋志超不回来的话,他一辈子都没这种机会。
见田晓丽和赵金宝都与宋志超握手,并且双方好像认识样子,宋太公和宋建国,宋建军等人就有些诧异了。
一些人心细,立马就想到,他们三个都是在南方回来,很可能在那边就认识。更有知道一点宋志超底细的,就对旁边人轻声嘀咕,说赵金宝旁边那个女的,以前是宋志超的女朋友,两人青梅竹马,不知道现在怎么变成了赵老板的女朋友。
“这还用问,当然是被赵老板抢走了---很明显嘛,赵老板又有钱,又有事业,宋志超呢,看他穿戴的样子,就知道没啥出息。”某个自认很聪明的人这样判断。
“那现在这种情况是什么情况?”
“还用说,当然是宋志超被抢走女朋友不甘心,想要上前闹事儿,搞不好等会儿要打架。”聪明人再次判断。
“不太像呀,我看这赵老板好像对宋志超毕恭毕敬的。”
“你看错了吧,应该是姓宋的毕恭毕敬才对---人家是大老板,他是什么东西!”聪明人可不承认自己错误。
“不过好像……赵老板这表情---”
“那是人家客气---大人物嘛,都平易近人,心胸宽阔,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宰相肚里能撑船!”聪明人大言不惭。
不过没等他把话说完,就见那个他们心目中贵不可言高不可攀的赵老板突然对着宋志超说了一句:“宋先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我真的是……太高兴了,呜呜呜!”赵金宝竟然激动的哭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