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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三大律法(2 / 2)

《税律》中最重要的部分,不是赋税本身,而是其中的一条原则:在税赋面前,人人平等!


也就是说,未来要缴纳农业税、工商税的,不仅有最普通的百姓,也有仕林,士农工商兵,都有纳税的义务。


这就从律法上打破了大明朝廷的税制。


按照大明的税制,士绅、皇庄不用缴纳农业税,而南方的商人,又通过东林党把持朝政,以“朝廷不该与民争利”为借口,阻扰朝廷征收工商税。


因此,在大明国内,富商、权贵不用纳税,社会最底层的普通百姓、最应该得到帮助的阶层,才是纳税的主体。


朝廷赋税大量流失,加上辽东对鞑子用兵,使朝廷深陷财政危机,被迫加税,而加税的主体,还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


贫者逾贫,富者逾富!


大明朝不灭亡,简直没有天理!


李自成已是在为未来的华夏帝国搭建律法框架。


在天命都督府现在颁布施行的四部律法中,《推恩律》是专门针对异族的律法,将来也只会在边疆,甚至华夏之外的土地上施行。


《税律》在今日的西宁、陇右地区,并没有多少实际作用,天命军现在的属地,在大明都是边陲之地,并没有多少免税的富商权贵,连李自成自己的各个厂子都要纳税,还有谁敢不纳税?


《税律》的颁布和实施,还是着眼于未来,它将和《工商律》、《土地律》一起,成为天命军都督府执政的三大律法基础。


李自成虽然也预备颁布有关选举方面的律法,但选举制度才刚在陇右省开始试验,距离制度上的成熟,还是任重道远,将来能不能在整个华夏的土地上施行,或者什么时间全面施行,现在还不能准确预测。


圣女升天节之后,西宁地区对天主的狂热,并没有完全消退,在牧师、长老、传道员们不懈的努力下,西宁地区几乎全民信奉天主,这种势头逐渐向周边的陇右、甘肃外溢,特别是陇右,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这次更是得到强化。


李自成虽是天主教在东方的教皇,但他的主要精力,并不在宗教的宣传推广上。


除了去火器局看看山地炮、火药包的研发情形,以及步枪的生产速度,主要时间还是待在西宁女校上,尽快让这些女学子毕业,他才能从中解放出来。


到七月中旬的时候,宋文部终于从火器局接受了五个百户的步枪,加上原先五个百户的步枪,第七千户现在也是一个千户战兵、一个千户辅兵的配置,赶上了驻防三角城、卡当城的周宾部,只是比驻守固关的马有水部的战兵少一个千户的战兵。


接下来生产的步枪,将为秦大年部增加五个百户的辅兵,所以,李自成让秦大年,先是挑选出五个百户,进行步枪操训,一旦有了步枪,立即可以升格为战兵。


现在西宁地区集中了第二、第三、第七三个千户,总兵力达到六千余人,其中战兵两千五百余人,辅兵三千五百余人,另外,西宁府及其所属县,还有一些预备役士兵,随时可能加入到辅兵之中。


李自成就有了一些新的躁动,总想对某处用兵,扩大天命军的属地。


不过,现在天命军属地的周围,东南方向分别是大明的关中与巴蜀,如果不能积攒足够的量,千万不要去碰他们,能够在固关与洪承畴维持平衡局面,已经很难得了。


属地的西、南方向,都是山川草原,典型的游牧民族栖息地,无论是藏人还是蒙古人,李自成暂时没有向他们开刀的兴趣,即便能开疆,暂时也无法驻守,还要白白消耗的大量的人力、粮食。


必须先建立大一统的国家,积攒足够的国力,才能向这些边陲之地扩张,在这些游牧之地,最初占领的时候,必须要有大量的投入,就像李自成在三角城降服林丹汗那样,虽然战场决斗完胜,军事上也是胜势,但天命军不但没有得到任何战争赔偿,自己还付出了大量的粮食。


林丹汗除了部众和牲畜,已经一无所有,他能拿什么来赔偿汉人?他的私产,似乎只剩下八大福晋了……


李自成除了在学堂授课,心中一直处于躁动状态,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直到八月初,郭世俊从甘肃回到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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