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是罪奴?”顾清桐蓦地一怔,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大周有制,男子罪奴要在身上烙下印记的,只是面前的这个男人,虽然衣着褴褛,可是不管是举手投足还是谈吐,都绝对和罪奴沾不上边儿,倒似是个知书达理的谦谦公子,顾清桐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就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了。
“算是吧。”那人苦涩地牵了牵唇。
狗儿一样地活了十五年,怕是比罪奴更卑贱可怜吧?
“那……你这是从主子那里逃了出来?怕被人认出了身份,这才不得已烫掉了自己身上的罪奴印记?”顾清桐猜测着道,看着那人胳膊上的伤痕,还有断了两指的手,顿了顿,有些踟蹰地开了口,“因为你的主子经常虐待你,经常……对你动刑,你实在受不了了,所以这才找到机会逃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