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者的宠爱不够哦, 请增加订阅比例宠爱作者吧 张氏给林三牛分析完自己的想法,用胳膊肘撞了一下林三牛,示意他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林三牛劳作了一天了, 一躺到炕上就想打呼,但是听张氏讲的是自家儿子的事情,还是强打起精神听完:“我说你啊你,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前一阵子儿子难得出去和同窗玩了一下, 你怕他把心玩野了;现在儿子读书刻苦, 你又怕儿子把身子给读坏了。”
张氏听完林三牛的话,有些不高兴地背过身去——她能不操心吗?自从生了二狗后,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肚子几年也没有动静了。二狗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不操心二狗她操心谁去?
“你看看你, 我没说啥你生个啥子气咧!”林三牛强行将张氏肩膀掰回来, 想了想还是说道:“我看二狗子最近都是跑着去上学, 他和我讲要锻炼身体,我琢磨这能成。咱种庄稼的也要天天种才有力气, 儿子天天跑着上学也能长点力气。我看啊, 倒不如你这两天和娘讲多买点肉给大家补补身子,让二狗他们几个娃吃好点,才是正理咧。”
张氏听了林三牛的话, 也是在心里点头, 吃好点总归是没错的。娃读书费脑子, 是该吃点猪肉补补。忽然又看到林三牛凑了过来, 贴在她耳朵边讲:“最近我和大娃都跑到隔壁村收东西了,家里有了驴车这个营生,上个月都有三两多银子交到公中呢!”
张氏心中一喜,心道难怪最近刘氏张罗着要新弹两床过冬的棉被呢!家里有了额外的收入,估计娘手也不会那么紧了,明日就和娘去说说。
张氏放松下来,和林三牛又唠了一会儿琐碎,很快就睡了过去。
而此刻隔壁房间的林清还没有入睡,待练完今天要练得字,将毛笔沾了墨汁工整地对着荀夫子给他的字帖练习完之后,才捏了捏有些发酸的脖子,将课业收拾好,准备去睡觉了。
他现在练得是台阁体,据荀夫子讲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字体,秀润华美、正雅圆融。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上一任的皇帝特别欣赏这种字体罢了,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林清之前也从没好好练过字,这本字帖还是荀夫子见林清练字一途有所长进之后,才赠给他的。林清也无法挑剔,毕竟在他看来这字帖上的字已经写得够好了,而书铺中一本普通字帖都要二两银子。所以这本字帖林清一向珍而重之,一旦用完都会仔细地用干净的纸包裹起来,不让他受一点污染。
或许张氏说的也没错,确实荀夫子在教他的课业上费尽了心思,只要能帮助林清更好学习的地方都帮助了,让林清感恩不已。
但是更大的触动还是那日看到稻田里林家男子的忙碌,无论老少都尽一切所能将这片田地打理好,没有人会仔细分算自己割了多少稻子,能分得多少粮食,他们只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为这个家尽自己力所能及的一份力。
林清为自己之前感到被捆绑在这个家庭里的惶恐而羞愧,他始终认为自己和他们有所不同,有朝一日一定会摆脱这样的农家生活,但是他忘了所谓家人就是守望相助,不离不弃!
那一刻林清才明白,自己一直不曾融入进这个家庭中,而他现在,渴望融入。
他选择融入的方式就是更加发奋读书,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保证自己能有安身立命的本事,为这个家庭做点什么!
就在这样的信念中,三年时间一晃而过。
林清已然九岁,不能再称他垂髫小儿了,至少九岁这个年纪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四十岁的时代,已经可以当做一个小劳动力了,村子里不少孩子九十岁就开始谋生路了,要么跟着父母下地干农活,要么去哪边匠人那里当学徒,等过个五六年学成了本事,就可以娶亲生子了。
当时刘氏和林老汉给林清也打的这个主意,读个三年书,然后送到镇上店铺里当小伙计,要比那些学徒好,还有月钱可以领,等过个几年运气好得东家看中,说不定还能当上掌柜的!
林清原本对这样的安排是没有异议的,他觉得只要能有机会读书,然后放他出去,他定然也能做出一番事业的。于是当觉得自己已经学业已成之时,林清有一次在荀夫子考校他功课的时候,无意流露出了这样的想法。
“糊涂!糊涂!糊涂!”荀夫子重重得将书本摔在教案上,气的脸都有些涨红了,一直严肃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愤怒的表情。
林清被荀夫子的火气有些吓到了,思索了一下自己刚刚说的话,好像并没有不尊敬的地方啊?
荀夫子焦躁地来回踱步,仔细审视了一番林清:小小少年已经长高了不少,差不多到他的胸膛了,或许家中日子好过了,脸色也不像初见时那般面黄肌瘦,因为很少下地干活,所以皮肤白皙,五官清秀,乌黑的头发用一枝木簪束起,若忽略身上洗的有些发白的棉袍,说是镇上人家的小公子也有人信。
盯着林清看了好一会儿荀夫子才严肃道:“可是因为银钱的事?”
“不,不。是家中本就这个打算,等学满三年就送学生去镇上做伙计。”林清家中现在已经比过去好很多了,每年有驴车卖货的进账,一年下来除去开销能结余二十几两银子,去年还翻新了一下茅草屋,现在也住上了砖瓦房。村塾本就便宜,林清这点花费倒也真不是什么大难题了。
荀夫子听了也是怔了半刻,恍然明白过来,这来他这边读书的,可都不是奔着考功名读圣贤书去的,人家本来的打算就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
当下沉下心来,双眼紧盯着林清道:“你我师徒已经三年,这三年我对你是倾囊相授,并无一点藏私。若你认为在我这儿学业已成,想去别处另寻名师,夫子为你骄傲。但是万万不可是去镇上当个伙计啊!以汝之灵性,当读圣贤书,习百家言,在科举一途上独占鳌头才可!怎可去做什么店铺伙计,简直有辱斯文!”
荀夫子说的有些痛心疾首,但是却也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庸庸碌碌了一辈子了,只少年意气风发时过了童生试,此后就是年年考,年年不中。谁让他有生之年只得一个女儿,女儿出嫁后也无甚寄托,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科举一途。
其实荀有志是知道自己的水平的,在读书上并不是什么有灵性的人才,若不是靠着祖出过秀才,少时就开始读书习字,加上运道好,说不定连个童生都捞不到。但是奈何这么多年考下来,举业就像他的一块心病,怎么都摆脱不了。
原本荀有志从镇上搬到张家村也是准备攒几年钱,到时候再去考。谁知道遇到了林清,让他心中大呼震惊,无数次得设想如果自己年少时如林清一般聪慧,可能如今早已金榜题名,而不是如像现在只是一个落魄的教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