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布娃娃长得这么丑,看起来阴森又恐怖,看得我心里有些发毛。
出乎意料的是,我突然感觉到洪晓倩的魂魄有了异样。我对这些事情感觉向来是很灵敏的,是以我回头看向洪晓倩。
洪晓倩的一魄很淡,在月色映照下隐约可以看见她周身围绕着一圈淡蓝色的光晕,诈以看上去倒是有点不真切之感
如果是普通人看见这样一个魂魄,定会吓得魂飞魄散,但是我已经和鬼相处习惯了,所以并不觉得有丝毫害怕。可是洪晓倩的行为却让我感到奇怪,我问她,“洪晓倩,你想干什么?”
我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我发现她似乎和那个洋娃娃可以产生强烈的共鸣。那个洋娃娃虽然外貌丑陋,但对她好像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
洪晓倩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挪动步伐缓缓走向那个洋娃娃。一道蓝光闪过后,那一魄已经稳稳附在了洋娃娃身上。
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是…借物还魂?”我之所以这样自言自语,是因为我在爷爷留给我的笔记本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案例。其实人们听的大多数是借尸还魂,知道借物还魂的人少之又少。
不过论起实用性,借物还魂确实比前者好用的多。借物还魂顾名思义,就是魂魄附在一个物体上,以此来维持魂魄的微弱生存力。借尸还魂则是借助死人的身体起死回生重归于世。两者不同,分别起来也不难。
我将布娃娃捡起,想起之前道士交给我存魄的方法。
拿着布娃娃走到客厅,把布娃娃放在桌子上,略微思考一番后走进厨房寻找菜刀。道士还说过过,若是想要存魄,需用我的鲜血为引,点亮识魄灯,那一魄方可回来。我一边想着,一边伸手去拿菜刀。
心中暗自吐槽:如果收集完三魂六魄,我整个人身上的血岂不是都要给我放完了?
吐槽归吐槽,救人…哦不,救鬼才是要紧事。
拿着菜刀匆匆走回客厅,盘腿坐在布娃娃面前,靠着识魄灯微弱的烛光与这个布娃娃对视一眼。果断决定速战速决,不仅仅是因为这布娃娃长得实在是丑陋又阴森,还有个原因是因为,冯智还在外面等着呢。过了这么久,估计他早就等的急了。
“以麒麟血为引,吾召地狱百鬼速速归还我朋友一魄。”叽里呱啦念出一大串道士交给我的中二台词以后,我狠下心来拿起菜刀,轻轻在我食指上划了一道口子。话说这洪晓倩家的菜刀哪儿买的呀?这也太好用了吧?
我捧着鲜血直流的手指,心中默默哭泣。事不宜迟,赶紧做正事。把手指放在识魄灯说,鲜血滴入灯中的那一刻,识魄灯上的微弱淡黄色火焰突然腾空而起,直直窜上好几厘米,差点烧到我的手指头,把我给吓了一大跳。
火焰犯过病以后才稍微正常了一点,重新恢复原本的状态。不过稍微有点变化的是,那火焰从淡黄色变成了淡蓝色,看起来倒是很好看。
道士果然没有骗我,之间一道淡蓝色光晕从布娃娃身上缓缓移动,一直移动到识魄灯中那方八卦图绘制成的方盒子里。看样子,洪晓倩的魂魄是被识魄灯封印好了。
“他奶奶个腿,可算是好了。”我忍不住把吐槽的话说出口,站起身子想去找点卫生纸包扎伤口。起身的一瞬间,我眼前一黑,差点跌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