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还是先说说这位是谁吧!”
林倾城依偎在冷锋肩膀上说道。
“她啊,你应该能猜到的。”冷锋说。
“不能吧,我又没见过,你也没带我见我,我怎么可能猜的到呢!”
“你自己想想,相信以你的聪明才智,猜到她是谁,并不难。”
“嗯?看年龄的话,二十四五岁,她应该和你妹妹一般大,不会是你五年都没回国家的妹妹吧?”
林倾城转过头,看着冷锋问。
冷锋却是摇了摇头:“是妹妹没错,不过不是亲妹妹,再仔细想想是谁。”
“嗯?二十四五岁,还是你妹妹……”
良久,林倾城突然抬起头看着冷锋激动的说道:“我猜到了,孙欣雨,这次我没猜错吧,对,一定是孙欣雨,二十四五岁,哈哈,还是我聪明,就是孙欣雨。”
“对,捏没猜错,就是孙欣雨,我也已经五年没见过她了,回国这么长时间我一直不敢来见她,今天见过总统,我也想通了,所以晚上就来见她了,她哥牺牲了我就是她哥,怎么着我这个做哥哥的掌管这百十亿美元的资产,却让妹妹来酒吧推销酒水,也太说不过去了。”
“那刚才她过来你怎么不叫住她?”
“我想看看她工作的地方啊,也许只有在暗地里观察才能真正知道一个人,我对不起红兵,唉!”
冷锋长叹一声,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啊!
冷锋觉得自己非常强悍,可以面对所有的对手和敌人,可现在他想到的却是这个世界对他所有的伤害都施加在他身边的人身上了。
英雄气短,英雄身边的人总是死的最快的,究其原因是所有的危险都有人为英雄解决。
如果,如果当初冷锋从荒岛回来,并没有参军,而是选择上学,学医,成为一名医生,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幽冥小队,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特种兵大赛,也许方鸿锦他们三个就不会死了。
“这和你没关系啊,虽然我没当过兵,但是我觉得吧,他们三个都不后悔,扛起钢枪的那一天,他们就已经想过了为国捐躯,他们死得其所,你何不想想,他们能有你这么一个战友很幸运呢,牺牲了还有人照顾他们的家人,如果他们泉下有知,肯定会很开心的。”
听言,冷锋点了点头,或许林倾城说的对,如果注定了要死亡,能有他这么个战友是幸运的,至少不会在死了之后,家人还要遭受世俗的攻歼。
“你坐在这里我去叫她,毕竟我是女孩嘛,而且我这么漂亮,她肯定不会拒绝的。”
冷锋点了点头,林倾城起身离开。
看着远处孙欣雨的身影,一时间冷锋不知该作何感想,不得不承认孙欣雨是一个坚强的女孩,家道中落,这个女孩一肩挑起原本不属于他的责任和重担,曾经无忧无虑的富家千金,一夜之间变成了需要靠双手去解决吃喝的打工女孩,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直面这样的打击,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能够站起来。
五年前离开部队的时候,冷锋成为一名佣兵开始给三个战友家里打钱,可三个家庭都拒绝了他的好意,除了感谢之外,还有坚定的拒绝,他们感谢自己的儿子能有冷锋这样的战友,也非常坚定的说:孩子,我们又不是真得活不下去了,你还要生活,把钱留着娶媳妇,啊!
冷锋依然记得在走的事情,无论是方鸿锦的母亲还是孙欣雨的母亲,又或者周铁的爷爷,如此深情的表达,虽然说的话不一样,但那话里话外的亲切却让冷锋哭到失声。
上高中之后,冷锋就不会在为什么流眼泪了,可是在那种痛苦和感动面前,所有经历的塑造都没用了。
冷锋看着杯中的人头马,琥珀色人头马让人的精神逐渐迷离,随即开始兴奋,而这一刻,他真得想找个女人把对方按在床上狠狠地蹂躏一番。
“嘭!”
嘈杂的音乐声戛然而止,随即就听见啤酒瓶爆碎的声音。
期初,冷锋并没有在意,爬在桌台上看着酒杯中的琥珀色逐渐迷失自己,可在听到了林倾城的尖叫声之后,冷锋浑身一激灵,猛然起身。
转过头却是看到一群二十三四岁的小瘪三把林倾城和孙欣雨围在了中间,嘈杂的音乐已经停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已经被吸引了过去,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个水泄不通,冷锋想要走进去,跟本不太现实。
在共和国这个最喜欢看热闹的民族面前,在热闹面前,没人会退让,把自认为最有利看热闹的位置让出来,除非你是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