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时间,她和尉迟瑾也认识好几年了,虽然她直到现在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认识尉迟瑾,可心里还是将他当成朋友看的。
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出事了,她会难过,不过,也仅仅是难过而已,然后多少年之后,别人再提及他时,她或许会愣一下,然后“哦”一声,“尉迟瑾啊,我认识,长得不错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人活着,会有无数可能,可若一个人没了,别指望另外一个人能一直惦记着。
元明珠摇摇头,嗤笑一声。
都怪尉迟瑾这小子,竟然弄得她伤悲秋起来。
她戳了戳手,钻进屋里,吆喝一声:“刘明,我冷了。”
……
翌,元明珠就随着尉迟瑾去了定北侯府。
按照尉迟瑾的意思,是不让她去的,元明珠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我要不去,万一你真死在里面了,谁替你收尸?”
尉迟瑾盯着元明珠沉默了片刻:“……那好吧,你去给我收尸吧。”
于是两个人,就去了定北侯府。
她仍旧穿着男装。
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奢华的地方,就是尉迟家,其次就是元庆财的知府府,可那些地方若是和定北侯府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定北侯府的奢华富饶,简直让她咋舌。
元明珠眼瞅着这地方,忍不住戳戳边的人,啧啧两声:“瞧瞧,这才是真正的有权有钱又有势,你们家算什么?当初你祖父竟然还拿你们家的势力来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