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于晴看到于长空离开了,那时她正好捉住了一条青鱼。
备好各种配料,支好锅架,在野地里,俩人正美美的吃着,于婆子就出现了,于婆子要于长空,立刻收拾行李,跟来人走。
于婆子的身边,是个长相古怪的人,瘦高个全部头发都是天生的黄色,犹如那时天边黄昏斜照的太阳,有些金闪闪的颜色。
“就是他?”那人那时,皱起眉头。
也是,那时的于长空,脑袋大大的,艰苦的训练也没让他长的强壮。
不过他,是天才,天才便是有世界最好的头脑,最智慧的判断。
于婆子收留他,那时他和拾饥荒的父亲流浪到了野地,见惯了太多的野狗抢食,他从不吃亏,光脚永远不怕穿鞋的,这是他的信条,但是他也知道,光脚始终跑不过穿鞋的。
所以,他老爸走的那一天,于婆子出现在他面前,替他安葬了父亲。
他知道,那一刻,于婆子就是亲人。
……
于婆子的慧眼不会看错人。
于长空果然学什么都快,尤其是对器械的理解力超乎常人许多倍。
那时他手里端着吃到一半的热气腾腾的水煮鱼。
他抬头瞄了眼那黄发人,他从那家伙眼里看到了不屑,他,最恨这种眼光,因为他的过去,所以他恨不得将手里的碗砸过去。
“你,身高1.789米,右手指关节明显比左手粗大,手指纤长,是作木匠长期劳作形成的。你的左腿走路姿势有点右斜,估计是抬粗重东西长年累月积累的习惯……”
忽然,于长空停下了吃水煮鱼,他尖锐的滔滔不绝、一眼便将眼前黄发人讲的目瞪口呆。
黄发人忽然一笑,“不错,这么细致的观察和推理,确实合适我班门。”那家伙对于婆子就说了那么一句,转头笑着对于长空说:“小家伙,你只讲对了一半,手指纤长还因为我可以用它来杀人,可以用它夹取别人夹取不到的东西,比如你。”
似乎知道眼前这小家伙,不是那么肯乖巧听话跟他走之人,他一步上前,纤细手指夹住于长空的衣领,扛在肩上,转身就走……
……哈哈哈
“那时候你还拳打脚踢的,吓坏我了,以为咱老妈把你卖了,我还哭了两晚呢,哈哈哈。”
虽然他们后来相聚,一起吃过好多饭,但是如今日般聚在一起喝水煮鱼,却是头次。
人生的经历,回忆一次便味道不同一次。
只是没想到多年后的今日,还能品尝到当初的味道,所以,于长空吃的很来劲,一碗水煮鱼吃的连渣都不见。
“我吃完了”于长空笑了笑,笑的很干净,就像那年在那人背上的回头一笑。
原来那时,他的不情愿是装的,狡猾的家伙!
“总算我们又相聚了,这次我一定会让我们几个走到事业的巅峰!”于长空忽然眼睛里,闪烁着强列而凛冽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