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云书屋>现代都市>田园医女:病夫宠上天> 第二十七章 梳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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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梳骨(2 / 2)

她趴在他的后背上,晶莹的眸子里笑容满溢而出。


“苏哥哥,其实在我还很小的时候,你就喜欢上我了吧?”顾芸娘凑到他耳边,呵气如兰,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他的脸侧,温软的唇瓣若有似无蹭过他的耳廓,令苏景年收紧了手臂,眸光深暗。


“没有。”


“那你为何喜欢欺负我?枝枝说过,男子欺负一个女子,而且又对她好,那就是喜欢。”顾芸娘认定苏景年是不好意思承认。


苏景年一顿,没有开口。


那时候她还是一个奶娃娃,长得玉雪可爱,只是单纯的想欺负她,逗她哭。看她哭得眼睛通红,像一只小兔子似的,他竟恶劣的觉得很舒畅。


只是不知不觉,随着长大之后,从最开始觉得她哭着可爱,变成心烦,最后刺眼。


这话自然不能说。


苏景年权衡实话实说和她误会的后果,选择让她误会他是默认吧。


山洞里,黑衣人等着苏景年与顾芸娘二人下山,拎着余秀兰绕道回府。几句吩咐下去,不一会儿侍卫提着几桶烧沸的热水进来。


余秀兰被摁在地上,她看着冒热气的沸水,眼中充满绝望!


她亲眼看见丁氏被活剐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而梳骨则是有过之无不及。


这种酷刑也叫梳洗,用铁刷子一遍一遍的刷去皮肉,露出白骨,也称为梳骨。


热水还没往她身上泼,余秀兰看着一人拿着寒光凛冽的铁刷,吓死过去。


余秀兰没有挺过酷刑残忍的折磨,沸水泼在她身上,烫醒过来,她就哭喊着将迟曦供出来。


卫寅带人去抓迟曦,她已经躲起来。


卫寅去正院给苏景年禀报。


苏景年坐在铜镜前,顾芸娘给他梳发。


卫寅目不斜视,盯着面前的地板,恭敬地说道:“主子,迟曦逃了。”


苏景年并不意外,这件事是迟曦怂恿的,她定会在暗中观察。余秀兰被抓,她定会闻风而逃。


迟曦跟在他身边时间不短,知道他的脾性,之前忘记本份,不过是仗着她的命是文曲颜留下来。文曲颜留下的东西并不多,他对迟曦稍显宽容,以至于让她生出别的心思,妄想取而代之。


“继续查。”苏景年冷酷道。


卫寅领命下去。


苏景年握着顾芸娘的手,拉着她坐在腿上,“她终是辜负你了。”


顾芸娘看得开,“人各有命。”


苏景年轻轻叹息一声,紧紧将她箍进怀中。


她并不知道,如果不是余秀兰沉不住气,或许就得逞了。


他运功逼毒,一旦内力开始运行,不能强行中断,一旦中断,毒入肺腑。


顾芸娘来得及时,阻止余秀兰的计划,只怕也会让她误会。


迟曦是想要挑拨离间。


顾芸娘这才反应过来,她轻轻推开苏景年,“不是你请我上山的?和迟曦有关?”


“嗯。”苏景年不想多说。


顾芸娘脸色冷下来,冷声道:“无论她落到什么下场,都是她自找的。”


苏景年长得好看,有权有势,惹姑娘喜欢很正常。


若是不能克制,因此生出嫉妒,做出害人的事情,那便是有罪!


“我让人将余秀兰梳骨。”苏景年抬起她的下巴,凝视着她的双目。“你不怕我?”


顾芸娘摇了摇头,趴在他的胸膛上。


他手段虽然残忍血腥,也是为了震慑他人。


那些人并不无辜。


联想今日的异样,顾芸娘不难猜测苏景年在山洞里发生什么。


余秀兰不敢要苏景年的命,只怕还是想要攀高枝,曹氏做的事情,她都有所耳闻。


苏景年将她梳骨,是余秀兰当初将丁氏推出来顶锅,并且选择让丁氏活剐,让苏景年在她身上看见何氏的影子。


一次警告并没有让她得到教训,若是不斩草除根,只怕又会做出恶毒的事情。


苏景年并不主动招惹,送上门来的他从不吝于手段。若是恶名远扬,能够让人忌惮,因而不敢轻易招惹他,将手伸到他这儿来,他并不介意名声恶劣。只有旁人怕了他,想要动他的宝贝,就会再三思量。


他学乖了,不会再留下任何的隐患,让顾芸娘置身在危险中。


卫寅私底下,让曹氏将余秀兰给拉走。


曹氏匆匆的来,满脸的喜气,并不知道发生什么,见到余秀兰之后,隔夜饭都吐出来,面无人色的跑出来。她求着卫寅将余秀兰埋了,或者是丢在乱葬岗,扔河里,烧了,都可以。


卫寅懒得挖坑,随便丢在深山里喂野兽。


曹氏经过这一次,彻底对顾芸娘和苏府敬而远之。


要去的地方需要经过苏府门前,她宁愿绕远路,也不敢往门口走过去。


迟曦彻底藏起来,没有再露出行踪。


高非就是去酒楼买饭的功夫将迟曦弄丢了,他将小镇找遍了,也没有找到迟曦的身影。


顾芸娘倒是很镇定,除非迟曦永远离开广郡府,不再出现在他们面前。


否则只要她一露面,定没有她好果子吃。


很快,顾芸娘的心思被转移。


婚礼就在下个月中旬,如今已经初九,一个多月。


余骁那边云暮在盯着,最初余骁气得暴跳如雷,却又无可奈何,似乎与她犟上了,不肯服软。


顾芸娘暂时没有去管他,因为苏景年捧来一件嫁衣,让她绣一对鸳鸯上去。


她忙着绣嫁衣,也不忘将坛子肉给装好封坛,储存了几日,她拉到镇上去卖。


顾芸娘首先去的就是同福酒楼。


这是商枝的酒楼,她希望自己做的坛子肉,能够入掌柜的眼,这样就能够与商枝合作。


掌柜听说顾芸娘的来意,他打开一罐坛子肉,香味扑鼻,见惯美食,从香味就能窥其口味。他不禁执筷挟一片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口味独特,肥而不腻,却又十分开胃下饭。


的确与顾芸娘说的那般,适合远行带在身边,配着干粮吃,与他们酒楼的菜谱并不相冲。


只是这是一种新菜式,不知可有客人能够接受,他一时拿不定主意,“你来得正巧,我们东家昨日来了镇上,就在三楼歇着,我将这事说给她听,由她做主。”


------题外话------


宝宝没有发烧了,但是嘴里,手上,脚心长泡,带着去检查是手足口病。糟心,上个月23号才注射手足口疫苗,三天不咋肯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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