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村,谁能考上县城的重点高中,考上大学,都是引以为傲的事。
他的女朋友学习不错,当时中考考上了县二中。
而他成绩太差,但又不甘心辍学后走上外出打工的路,于是就走上了入伍参军的路。
他当时并没有什么保家卫国,这种高大上的理想抱负,他只想在部队拼出点成绩,等以后把心爱的姑娘娶回家。
那时候还没有手机,只有bb机和砖块似得大哥大。
不管是bb机还是大哥大,都是身份的象征,这些是他一个从山村里出来的穷小子没有的,而且县城的寄宿制高中学业繁重。
就这样开始了异地恋,不能打电话,她就写信回去。
因为他去的部队是有保密属性的地方,写信都是正儿八经的信,一点肉麻的内容都不敢写,全是什么注意营养,注意休息,好好学习但也要劳逸结合之类的。
现在想起来,他都忍不住想笑,脸上笑,但是心里苦。
这样干瘪的内容,他一写就写了三年。
三年,叶文娟高考结束后,他就没有再写信,因为不敢往她家里寄信,怕她家里人发现,给她带来不必要麻烦。
作为男人,他渴望能功成名就,做个盖世英雄,驾着七彩祥云去娶自己心爱的姑娘,护她一世周全,给她幸福。
三年,每个月一封干瘪乏味的信,三年,他比任何人都拼命,很多人退伍还乡,他幸运的留在部队的炮兵连。
三年换回来一封信,当时可把他高兴坏了。
那封信的内容他到现在都还记得,一字不差的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