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尘看着电话发呆, 什么玩意?买世界名牌, 还要便宜的?他到哪里找这样的东西。
麦叮穿着婆婆给她织的毛衣,下边穿着一条简单的牛仔裤, 背着一个帆布包。
莎莎坐在甜品店, 叫了一杯热牛奶,看了一眼手表, 好友很少迟到, 她无精打采望着玻璃窗外。她盯着一个幼龄女生,这不是叮叮吗?臭丫头都来了, 在外边瞎逛游什么,也不通知她一声。
叮叮一路赶到甜品店, 一路上都有人看着她, 她身上毛衣图案独一无二, 很难找出第二件图案,图案的原形是她和丈夫的q版形象。扎着丸子头,整个人青春甜美。
叮叮真的很喜欢婆婆送她的东西,世界上谁有她活的好,有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婆婆。她和阿尘第一次拜访公婆的时候, 公婆明确表示不愿意和他们夫妻住在一起,但是他们每周要去看望公婆, 公婆有退休金, 不要他们的钱。他们不得打公婆房子和退休金的注意, 公婆想给就给, 不想给也可以不给。叮叮在甜品屋旁徘徊, 时不时看着手表,似乎焦急的等人。
缺心眼的傻丫头,她就在这里,等什么呢!俗话说沉溺在婚姻、爱情里的傻女人,脑子就像浆糊一样,永远分不清东南西北。莎莎无奈打电话通知好友,她就在甜品屋里。“喂!”
“干嘛!”麦叮四处张望。
“往后看。”莎莎无奈说道。
麦叮回头,见到好友朝着自己挥手。
她就在甜品屋里坐着,快些进来吧。
麦叮转身继续望着十字路口,“你等一下,我带一个人见你。”
“哦!”原来她自作多情了,好友根本不是等她的。好友什么时候背着她勾搭上另外一个女性朋友,莎莎磨拳擦掌给‘情敌’一个下马威。
楚母昂首挺胸、优雅挤公交车,她目光一直盯着前方,自认为好多人被她的气质迷倒。她压根就不愿意看别人看她的目光,作为一个有内涵、优雅的老太太,一定要震的住场子。
一个人的气质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事实上真的有好多人注意到淡若梅花的老太太,不由多看两眼老太太。
楚母下了公交车,麦叮朝着婆婆挥手,疾步走上前,拉着婆婆走进甜品屋。“妈,这是我的好朋友莎莎。”
莎莎板着脸,轻挑的看着楚母,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和叮叮勾搭在一起的?听到好友喊对方妈,这位老太太不是叮叮的亲妈,是叮叮的婆婆!她脸上的挑衅变成讨好,“伯母好,我是莎莎。”
这个小姑娘脸部表情真丰富,楚母冷淡的回应,“你约妈出来有什么事?”
“妈,你今天不是没事吗?你做的鞋和织的毛衣莎莎很喜欢,她想跟你学几招。”其实她也想学,不好意思开口,叮叮借好友想学的名头,想跟在两人后面偷师学艺。
“伯母,手艺活已经失传了,如今市面上流通的毛衣和鞋都是大机器生产的,真没有自己织的好看,而且独一无二。”莎莎眼热好友的旗袍,软磨硬泡好友就是不肯给她。好友婆婆送给好友的东西,她要去了真的有些不合适。她半信半疑好友婆婆真的有这样的能耐?
有人喜欢她做的小玩意,楚母心里开心,脸上仍然不动声色,淡雅如常,“想学可是要吃不少苦,现在的姑娘吃不了苦。”
莎莎知道楚尘像谁,楚尘不动如山的性格跟老太太一模一样。“没事伯母,只要你能教我,我愿意吃苦。”她要为好友验验货,好友身上的衣服和鞋是不是婆婆亲自做的,如果真的是婆婆亲人为好友做的,这个婆婆真的不错,至少对好友是真心的,甭管婆婆打着什么目的。
“妈,莎莎最能吃苦。”麦叮保证道,主要是她也想跟在后面学习。
楚母傲娇点头答应,儿媳妇都开口说话了,她要是不给儿媳妇面子,有些说不过去。
莎莎和叮叮好奇,楚母为什么会这些?现在大家生活好了,很少自己做衣服。买衣服不贵,做衣服布料不便宜,款式也没有买的漂亮。
楚母开始回忆她过的苦日子,“妈以前是下乡知青,眼瘸看上贫农的你爸。当时男女交朋友含蓄,我到农村后,好多小伙子看上妈,偷偷送一支野花、时不时送一些鸟蛋。当时我妈交代我,一定不能和农村男子处对象,妈不理他们,没想到最终栽在你爸手里。”楚母怨念说道,“早知道和你爸在一起,还不如在那群男生中挑选一个,当年追求妈的有的成了大老板,有的成了干部。你妈眼瘸找的什么也没成,成了一个小员工。”
莎莎和叮叮互望一眼,真的够惨的,楚母最终挑选一个最没有出息的。两人起了八卦心思,当初楚母为何会看上楚父。
“妈,证明你和我爸缘分天注定,要不然怎么会选上我爸呢!”叮叮说道,期待着婆婆继续说下去。
“呵!”楚母冷笑一声,都怪她年少不懂事,母亲忘了告诉她和她处朋友不送礼物除了尊重她,还有一点就是抠门。“你爸这个憨货追求妈时,用柳条编一个帽子,上面插满花;偷偷的忙妈干活,总是让人发现;妈去供销社买东西时,总是劝妈少花钱,一圈下来,妈一分钱没有花出去···反正啊,教妈各种省钱方法,几年下来,妈变成一个大抠门,和其他男人相亲,看不上他们,主要他们太败家了,花钱大手大脚。妈恐惧的发现唯有你爸最适合妈,最后嫁给他。”
莎莎拉着好友说悄悄话,楚母回忆当年的事,她真的好悔恨,为什么当年觉得丈夫是最正常的人?
“楚尘继承了你婆婆淡雅的气质,你公公的心机。你想想,你公公潜移默化改变你婆婆的思想,让你婆婆只能看上他,最后一文钱也不花娶了你婆婆。”莎莎趴在好友耳边说道。
麦叮也认为公公是家里最聪明的一个人,“妈,是不是公公舍不得花钱买衣服,一直穿着你做的衣服?”她回忆和公婆接触的几天,公婆穿的衣服好像都没有商标,难道都是婆婆自己做的。
“当初穷,买不起衣服,只能自己做。你爸喜欢带妈逛商场,看到喜欢的衣服我们不买,扯了布,回家自己做。起先妈嫌弃商场上的衣服布料不好,后来手里有钱了,想去买衣服,发现一件衣服至少一百多块钱。老娘当年十几块钱的衣服都不买,质量比你还好,现在让我买一百多块钱的衣服,真当我是冤大头。”楚母自得说道,还是她聪明。“我家里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当年我嫁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死了爹妈,可怜的要死,吃百家饭长大的男人,我爸妈没有责怪我,反而觉得你爸无爹无妈教养,能长的如此正直,绝对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最后知青回乡的时候,我顶替了我妈的岗位,家里人想办法把你爸弄出农村,到我那个厂里工作。”
两人听的入迷,七八十年代离他们太遥远了,楚母家里的人真的很好。
麦叮坚信她也会和阿尘一直走到老,就像公公婆婆一样。“妈,爸说的没错,勤俭是美德。但是人手里有了钱,提高一下自己的生活质量,也没有毛病。”
情感专家莎莎分析,楚父之所以抠门,和他小时候经历有关。一个孩子自己把自己拉扯长大,一定会把钱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最反对的就是浪费。好友第一次上门的时候,楚尘父母不知道好友的家世,明确说了不让好友惦记他们老俩口子的财产,她以前认为楚家人没有把好友当成一回事,如今听了楚母楚父的人生经历,反而好理解了。不是他们看不上好友,而是他们几十年的生活习惯导致的。
当时她还替好友出谋划策,让好友带着楚尘爸妈到家里做客,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莎莎出了一个馊主意。“现在的年轻人不知道怎么了,啃老族特别多。父母千辛万苦把他们养大,他们走上社会不回报父母,还惦记着父母的房子、存款,我刷手机天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新闻。”
“姑娘,你思想觉悟真高。现在的年轻人老是说自己的工作压力大,工资不够花,几千一万不够花,他们还想怎么样。我当年上班的工资才二十块钱一个月,我和我家老头子一个月只花十块钱,都能剩下这么多钱,为什么你们就不行。年轻人啊,天天追求自由,奉行享乐,没有那个命,我们安分一些行吗?”楚母找到了同志,拉着莎莎不放手,“老娘辛辛苦苦攒的存款想给谁就给谁,就是亲生儿子也别想惦记,老娘养大你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你成年后没有理由再问我们要钱。”
莎莎也赞同楚母的观点,既然已经成年了,就应该肩负起养家的担子。楚家父母十分抠门,三观正啊,好友嫁到他们家,绝对是福气。
三人聊着聊着成了忘年交,到了商场血拼。
楚母晕乎乎回到家,她这一天做了什么?老邻居永远自说自话,她从来没有如此畅快的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她走一路说一路,回家的时候她手里莫名其妙多了几个手提袋,她瞧着袋子闪眼,不是便宜货。“叮叮啊,你把东西还给莎莎。”她虽然喜欢这些东西,但是她不能收孩子送的贵重东西,十几块钱的她会欣然接受。
“妈,莎莎别有目的,她想你帮她做几件手工衣服,独一无二的,穿出去特别有面子。”麦叮让婆婆收下,好友的小心思她明白,眼热她的纯手工衣服,如今做工精致的老裁缝不好找,老裁缝做的精美的衣服不便宜。她不在乎钱,请的起人给她做,少了婆婆的心意。
“是你的朋友,想要衣服和妈说一下就行了,送这些东西让妈心里不自在。”楚母别扭说道,她不喜欢占人便宜。
“妈,到时候我买等价的东西送给她,你收下吧。”麦叮劝道。
两人回到家里,楚父假装看报纸瞅着两人,见老婆子手里的袋子,这要花多少钱啊!混蛋儿子还没有给他买世界名牌东西,老婆子又高他一头,老婆子已经被儿媳妇带坏了。“回来了!”
“昂。”楚母放下东西躺在椅子上,好累啊。
“爸,阿尘今天晚上有事,回来的会晚些,让我们先吃。”麦叮崇拜的看着公公,从婆婆口中得知公公的事迹,十分佩服。
楚父被儿媳妇看的心惊肉跳,儿媳妇太坏了,改变老婆子,还想改变他。他们一家子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他们家就会走上邪路,他一定要坚守本心,拒绝儿媳妇诡计。
“嗯,我们晚上吃面。”楚父说道,他起身到厨房和面、擀面条,用黄鱼汤下面条。
公公永远是最勤俭的,只要自己能做的,永远不会买。
楚母将东西放好,欠了人家大人情,她想着怎么还姑娘人情。她知道姑娘和儿媳妇一样,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不在意这些钱,但是她要还。老头子教育她,只要贪了一次便宜,就会接二连三贪小便宜,人品坏了,人生有了污点,总有一天会为此付出代价。她虽然吐槽老头子,不可否认老头子说话真的很有道理。老头子没钱没文化,他经历的事多,看透了人心,他一不比较、二不贪心,他们的日子过的自在,问心无愧。
楚父做饭的时候想着如何掰正老婆子,儿媳妇家有钱,他们家没钱,不能和儿媳妇比较。当初他们不让儿媳妇、儿子贪恋他们手中的钱财,如今他们知道儿媳妇家中有钱,也不能贪恋儿媳妇的钱。混蛋儿子跟着他这么久,一点也没有学到他的本领。老婆子以前也是花钱大手大脚,被他潜移默化影响,最后变成一个节俭的老太婆,这样市井小民、平淡的生活回味起来才有味道,从中体会大的人生哲理。
···
楚尘跟着麦总到霍氏参加霍老爷子的大寿,宴会厅里全是富豪人士。麦总带着楚尘和富商们交流,介绍富商给楚尘认识。
亭盏没想到楚尘会来,他们两个关系有些复杂,这人怎有脸来。
楚尘举起一杯酒冲着亭盏隔空轻点一下,抿了一口,微笑着跟在麦总身后。
在亭盏看了,□□裸的嘲笑,堂堂的太子爷竟然做了小三。楚尘是麦总的乘龙快婿,他动不了楚尘。他做事从来都是顺心所欲,什么时候前怕狼后怕虎?这让他不舒服,更让他恨楚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