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诊室外,其实,她有听到医生说,他疼成那个德行,活该!想来,这胃病有些时日了,要不然,也不会疼成那个样子,连素日的体面都不要了,但是,严重到轻微出血的地步,她还是吃惊了。
因为,在她的印象里,宋歌这人向来是懂生活有情调的,甚至他之前还做过饭给她吃,厨艺很好。
不过几个月没见,他怎么将自己的身体糟蹋到这种程度,也可能是这人素来擅长云淡风轻吧?
越是擅长云淡风轻的人,自信心也越强。
等了半天,也不见他吭声。
她想了想,突然福至心灵,便坦坦荡荡地看着他的眼睛,说,“要不给你女朋友打电话?我今天带温澜去吃肯德基,路过一家餐馆,看到了。”
“呵。”
这是是惋惜他没有严重到直接呕血么。
他笑了一声,直勾勾看着她的眼睛,里面的情绪,嗯,很是冷冽,又夹杂几丝恼怒。
她觉得莫名其妙,但是,也不好奇。
看了下时间,对他说,“温澜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得走了。看你的样子,好了很多,是叫助理过来,还是叫女友过来,应该都不需要我帮忙打电话。”顿了一下,她露出落落大方的笑容,“免得令他们误会。”
话音刚落,他那张素来温润优雅的脸,缓缓露出一个讥诮的笑容。
她觉得,他今晚睡觉,最好开下病房里的空调。
“你保重。”
她疑似听到了老鼠咯吱咯吱磨牙的声音。
医院里会有老鼠吗?
有也不关她的事。
她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冰窖似的地方,去抱一抱温澜。
真的很神奇,小孩子的身体永远都那么柔软又温暖,尤其是冬天的时候,抱在怀里,就跟抱着一个小火炉似的,反倒是她这样的成年人,越来越怕冷。
“你怎么知道她是我女朋友。”
饱含嘲讽的声音,不是他过去的画风。
过去的宋歌,是照亮整片森林的阳光,又是使整片森林都荡漾的春风,总之,没有什么能够摘下他的微笑面具。
大概是胃病真的很严重,她又触到了他的痛脚,才令他显露几分真实性情。
说实话,这样的宋歌,竟令她觉得可爱。
从住院楼出来,深秋的夜风,袭面而来,气氛也冷清清的,不过,她感觉外头的温度倒是比病房里高了很多。
只是,明明住院部这边还三三两两地亮着灯火,她却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孤单和惆怅,萦绕心头,挥散不去,大约是因为医院向来是泪水最多的地方,充满了今生再无机会重遇的别离。
回到家,换上拖鞋,她便直接去了温澜的房间。
温澜已经养成了睡觉时,开着起夜灯的习惯。
起夜灯是小姑娘自己在网上挑选的小鸟造型,做工还算精巧,一对翅膀最是栩栩如生。
温澜喜欢一切发光的东西,比如日光下的小河,比如五月份,她带着她去看的月色下的泛着微光的大海,比如夜晚的星空。
小鸟是离它们最近。
小鸟也比人自由。
可惜,帝都的雾霾太严重,一个月能有两三天星辰闪烁的日子,她们便该感恩。
在过十几年吧,看看情况,她和温澜可以选一个环境优美的小镇定居,最好是国外的,远离所有人事纷扰。
对了,温澜还给小鸟起夜灯取了一个名字。
对此,她很不理解,便故意说,“起夜灯不需要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