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司徒之女微微点头,“确实好像在哪听过。不过,她学起狗叫还真是像!”
“臭要饭的,学狗就要学像一点,狗要有狗样儿!四脚朝地懂不懂?”刑部侍郎之女越发的觉得过瘾,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林默雨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因为一个馒头学了狗叫,还受到以前奉承她的那些人的侮辱,可是如果真像她们说的那样,九王府的喜宴吃完了,那她可真是要饿死了。
“好!”她双膝跪地,双手按在地上,学着狗的样子接着又叫了几声,“汪汪汪…”
这下,她的举动把两人逗得哈哈大笑,就连路过的人都围着她嘲笑的看着热闹。
“五小姐,你看吧,这样才好玩!”
“像这种低贱的乞丐,为了一口吃的自然什么也做的出来。”
王司徒之女嫌弃的将手中揉捏过的馒头扔到林默雨头上,那馒头眼见滚落在林默雨身边的泥尘里,白花花的馒头滚上了一层灰尘,脏的有些恶心。
不过此刻在林默雨眼里,都是美味,她将馒头捡了起来,狼狈的大口啃了起来,也顾得不周围的人看热闹和指指点点。
正当她吃完的时候,九王府抬出了餐桌上剩下的残羹剩饭,虽是剩饭,可是这些是平凡人家吃不到的,在白花花的米饭中掺和着各种杂菜和碎肉,还时不时有些鸡骨头上没吃干净的肉,那真的是香的不行!
只见两大木桶往九王府外面的空旷地一放,早已拿好碗的乞丐们纷纷一拥而上,有的没有碗的甚至用手直接伸到桶里抓着吃,林默雨狠狠的瞪了王司徒之女和刑部侍郎之女一眼,疯了似得也跑向那满满剩饭的木桶。
只是抢饭吃的人太多,她几次都被挤出来,到最后的时候,木桶里哪还有剩饭,就连桶面上沾的饭粒都被人舔的一干二净。
看着比脸还干净的木桶,她落寞的眼神里充满了绝望。
不知不觉,身后多了一个人,那脚步紧随她走到巷道里。
林默雨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自嘲道,“一个叫花子,身无分文,跟着我你也抢不到钱!”
说完这句她又咳嗽几声,只差把肺都咳出来才满意。
“大小姐…是你吗?”来人轻唤一声,林默雨眼眸一怔,猛的转过身来。
这个脸上带着刀疤的男人,她再熟悉不过,而且,在她的眼里同时看到了一丝嫌弃的目光。
“你来干什么?是看我笑话的吗?”
这个魁梧的刀疤男人正是当日闵如湘身边的打手,阿达!
“不,阿达怎么会看你笑话呢?我这些日子一直在找大小姐你!”刀疤男人心疼的看着她。
林默雨冷笑一声,“是不是看我落魄了,所以你跟他们一样,也是来看我笑话,奚落我的?”
她的咳嗽声不断,却能听出林默雨的震怒和悲伤。
“不!阿达从小看着大小姐长大,就算大小姐一无所有,阿达也会陪在你的身边!”男人坚定不移的看着她,并未嫌弃。
林默雨忽然仰头笑了几声,却又被咳嗽打断,“咳咳…不要以为我现在落魄了就会跟着你,你只不过是我娘身边养的一个奴才,就算那晚有什么,也只不过是我喝醉了把你当成了襄王!”
阿达正要说什么,林默雨继续冷嘲热讽,“你就是一个奴才,我不需要你的可怜,给我滚!”
她指着另一个方向,不想跟这个丑陋的男人在一起。
“难道如今你还要逞强吗?夫人听说你被赶出府,病入膏肓,没多少日子可活了!”阿达的语气中有些微微的颤抖,要不是因为那年提林默雨挡了一刀,他的脸怎么会毁?
正是因为这样,闵如湘感激他,便将他留在身边做打手,也练就了一身武艺,而他,之所以会为了林默雨挡那飞来的刀完全是因为第一眼,他便爱上了她。
“你说娘?”林默雨皱起眉头,带着哭腔问道。
“大小姐,三小姐如今已经嫁入王府为妃,夫人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您,也是夫人托我照顾大小姐您!”
因为林默雨如今的名声早已臭气熏天,根本没人敢要,加上她又被赶出丞相府,没有了丞相府小姐头衔,能有人要已经不错了,所以闵如湘也是看出了阿达喜欢林默雨,这才在病重之时早早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