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睡袍裹的并不严实,被陈维云轻轻一扯,随即就敞开了。
她并不是美的不可方物那种靓女,但是透着陈维云喜欢的气质。
撩动的一刻,生涩感立刻涌在她脸上。
椅子并不是缠绵的好地方,她想到床上去,然后关上灯,但她又不想打断陈维云的雅兴,于是供着上身,尽量配合。
不一会儿,她也失去控制,眼神陷入迷离。
卧室的气氛转为炽热。
两人都在忘情投入,睡衣褪去之时,陈维云轻轻站起来,抱着她挪去床榻。
仰躺下来,她已经眩晕的不成样子,甚至没有察觉到陈维云在移动她。
灯光并没有关上,她望着陈维云结实宽厚的胸膛逐渐靠近,然后再也不分彼此。
这种感觉真温暖,她在心里默默畅想。
陈维云却感觉无比陶醉。
过后两人都没有睡。
“自从我改签到到ata,月薪已经涨到八千,电影片酬另算,还有直营店纪念品的分红,商业活动演出,漫威电视台的通告,去年一整年,我挣了三百多万块。”
邓翠雯在回答之前陈维云提出的问题。
梦工厂艺人制度与香江其它电影公司大致相同。
每一位签约艺人都有固定月薪,无论每月是否有戏拍有活动做,这笔薪水都不会少。
其次是片酬与出场费,根据各自艺人等级计算。
如果说梦工厂有什么特殊地方,只有分红这一项条款,不过这个条款却无限拉大了与其它公司艺人的收入距离。
梦工厂直营店不止给公司带来丰厚效益,也是旗下艺人最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的肖像权就是身价的体现,公司给每一位艺人都量身订造有对应的纪念品,名气越大,收入越高,他们的走红程度与收入成绝对正比。
假如艺人暂时没有出道,开发不了纪念品,那也没有关系,公司会采取捆绑的策略,通过写真、明信片、日历,把多位明星组合起来,照样能确保新人的收入。
而且肖像品分红是常年福利,只要艺人待在梦工厂一天,就能享有这个权益,待的越久,权益就越高。
邓翠雯属于梦工厂的二线艺人,但是她的收入远远超过嘉禾与寰亚的台柱子。
“上个月远东银行又给了我一份代言,是你帮我签的,代言费比我去年的全部收入还要多。”邓翠雯对自己的物质生活要求不高,目前的现状她很满意,她是当作闲话来说,此刻她也找不到其它值得讨论的话题。
“等《力王》上映后,你会有接不完的片约与代言,以后也不要再考虑收入,只需要考虑知名度。”陈维云发觉自己并没有尽兴,靓女似乎也在意犹未尽。
缠绵必须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