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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经纪合约(2 / 2)

李桉并不清楚陈维云的打算,他只把陈维云的话当作是‘老板的和气’,并没有放在心上,他详细研究过ata的经纪制度, ata执行的是‘低片酬+高分红’的模式,同时还有‘纪念品+录像带’的提成,艺人与梦工厂系公司的捆绑非常严密,只要票房大卖,收入绝对比好莱坞同行要高,即使电影扑街,却也不用担心没有戏可拍。


美国好莱坞的经纪制度又是什么样子呢,票房大卖时片约接到手软,但好莱坞电影公司的boss都是一帮吸血鬼,他们经常性搞假账,即使史泰龙这批大咖签署了分红协议,也拿不到多少票房红利,其余影人被剥削的更厉害,万一票房扑街,很快就会无人问津,华裔影人的处境更加不堪。


所以从长远来看,签订ata的长约更有益处。


三年前李桉没有摸清这里边的门道,导致他白白挥霍了年华,今天卷土重来,他不会再错失良机。


他也没有询问何时能够拿到导筒,这晚宴会结束后,黄玉美正式安排他的工作,等周闰发完成台岛的宣传任务,要前往东洋进驻《冒险王2》剧组,他要跟着飞过去,担任《冒险王2》的副导演,重点观摩梦工厂电影的制作流程,大约半年后公司会给他单独上戏。


接纳了这位名导后,陈维云很快把他抛之脑后,电影只是梦工厂诸多业务中的一个,陈维云有更重要的公务忙碌。


次日他前往台岛北敦化路的‘梦工厂台岛中心大厦’,听取台岛分部管理层的工作汇报。


去年七月份陈维云带领一支经贸团,专程赶赴台岛参加经贸交流活动,签署一系列投资合约,并洽谈并购一批小型公司。


一晃八个月过去,台岛的运营机构已经搭建完善,各项业务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之中。


‘梦工厂台岛中心大厦’有十六层高,由台岛本埠地产巨头宏国集团出售给梦工厂,重新装修为梦工厂特色的办公大楼。


宏国集团在台岛储备了大量地皮,他们有心拓展酒店业,为了拿到梦工厂酒店品牌的使用权,他们把敦化路的物业转售给梦工厂,并承担了装修工程,同时与梦工厂合资收购了台岛北火车站的‘金华饭店’。


金华饭店建立于1970年,1972年引入美国资本,把金华招牌改名为‘希尔顿连锁酒店’,这是台岛第一家五星级,去年金华大股东与希尔顿的合约到期,双方没有续约,希尔顿收回品牌,金华大股东无心继续经营,把这座酒店摆上货架。


宏国集团与梦工厂各自出资9亿台币,分别占股50%,合营期是五年,如果双方合作顺利,未来再洽谈续约。


目前为止,梦工厂在台岛北的不动产物业就是这两栋,‘梦工厂台岛中心大厦’与‘梦工厂宏国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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