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变成尸鬼后的这两个月来,一路上回国的途中,我的能量补充都是从这样的地方获得的,有时也去医院的停尸间。
我需要吃的并不多,一般吃一顿就可以维持一个星期的体力。
我现在还不饿,离上次进食还没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只是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以便下次再来行动。
对于这个事情,我一开始很不能接受自己这样的行为,不过后来我慢慢给自己洗脑,转过这个弯来了。
我们的世界,本身就被设定成了这样的自然法则,物种之间,通过互相残食获得生存能量,猛兽吃牛羊,鸟吃昆虫,大鱼吃小鱼,人则什么都吃。
所以,身躯这个外在的东西,并没有什么神圣可言,只是一副躯壳而已,是灵魂披的一件外衣,是一种能量载体,仅此而已。
当然,我也不清楚自己想出来的这套理论是不是在自欺欺人,管它呢,反正总要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一个合理的理由,不然就会被逼疯。
我离开了殡仪馆,又显形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往市中心开。
到了市中心后,我下车在街上转了转,找了一家挂着广告公司牌子的商务楼进去,找到了那家公司,对接待的人说明了来意。
我告诉他我要发一条寻人启事,全文就是:“王凤霞找何长水”,然后后面附上我的手机号码。
我是这样想的,这个何长水一定知道王凤霞,而如果是他派王凤霞去行刺尸王的,不管这个王凤霞是真名还是代号还是行动联络的某种暗号,我把两个人名这么联系起来一发,他要是看到了,肯定能明白,一定会来找我。
我告诉那个接待的人,希望他们能在本市的报纸、网络等各大平台。甚至街头张贴的小广告,都给我大批量发一下这条消息。
他也没问我别的,只是微笑着道:“您放心,我们完全可以帮你办到,就是服务费稍微贵点。”
我问多少,他道:“十万。”
我从包里翻了翻,给他拿了五千,然后道:“你们先帮我办起来,其余的钱我下午给你们送来。”
那人收了钱连声说好,送我离开了。
出了大楼,我又打了一辆车。我打算去弄点钱,这个对现在的我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上了车,我问司机道:“你们这有什么赌钱的地方吗?明的暗的都可以,但要玩的大一点的地方。”
司机上下打量我几眼,摇摇头道:“抱歉,这个我不大知道。”
我从包里拿出三张百元大钞递给他道:“你要是能带我去,就不用打表了,这是车费。”
司机看看钱,接了过去又检查了一下,然后道:“那我帮你问问其他老司机,应该有知道的。”
我点点头,安心坐在一边。他一边发动车子,一边用对手机和其它司机联络起来,问有没有可以玩钱的地方,要玩大一点的,有客人想去。
没几个电话,就有消息了,对方说八里墩有个棋牌室,麻将扑克都有,规模蛮大的,客人玩得也大,有一场输赢上百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