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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我还是个孩子啊!(1 / 2)

“何令史手段真是高明啊!”汪卯明走后,小胖子端木若愚端着一杯香茗,凑到了何瑾身旁,眼中尽是高山仰止的崇拜:“令史这一招苦肉计,无论火候儿还是时机,把握地真是妙到毫巅!”


何瑾闻言,不由仔细看了一眼自己这位曾经的同桌:这小胖子,眼光挺毒啊!自己这番手段虽说没那么隐秘,可也不是一般人儿就能看出来的。


于是,他忍不住好奇道:“那你说说,我手段到底高明在了哪里?”


“令史大人的高明之处,就是始终没陷入汪卯明的坑里。想必令史大人早就看出,一旦陷了进去,便只能被动地防守,疲于应对。”


见何瑾承认了自己的猜测,端木若愚更是兴奋了起来,一双眼里闪动着分析的睿智光芒,道:“若令史大人只一心想着,该如何完成那些卷宗。那汪卯明随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将令史虐得死去活来。”


“可令史却反其道而行之,避开汪卯明的锋芒,装可怜、攒人品,赢得衙门上下的同情之心后,再借助严秀才的案子反戈一击,让汪卯明毫无防备、大意痛失荆州!”


分析完这一波,端木若愚看向何瑾的眼神儿,更加崇敬不已了,竟脱口而出道:“令史大人,以后就让小人跟着你混吧!”


何瑾环顾一眼刑房那些面上既有几分期待、还有几分犹豫的书办们,不由意识到小胖子此时的投效,时机把握也很是有火候儿。


虽说刑房上下都知道自己要跟汪卯明死磕了,但众书办白役们跟着起哄,不代表他们就会站在自己的阵线。更多的,他们还是会选择坐山观虎斗。


此时自己若收了端木若愚为小弟,那就有了榜样作用。只要让众人看到小胖子跟了自己吃香喝辣,那还愁刑房上下捏不到手中?


想到这里,何瑾不由微微一笑,拍着端木若愚的肩膀道:“小伙子很有眼光,我看好你哟”


这个回答一落,刑房里的那些书办白役们,不由便都凑了过来。虽说他们没明确表达投效之意,可那股热乎劲儿,却表明愿多在何瑾这里下注了。


外间大厅这里友好热闹,可内间汪卯明的办公室里,却阴森压抑无比。


听着外面的喜气欢笑,汪卯明既恼恨不已又没脸出去,胸中的邪火蹭蹭上涨,烧得他都面色扭曲。


这一日,他在司刑房里足足呆了一天,连午饭都没心情去吃。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能将何瑾这可恶的熊孩子除之而后快!


可思来想去,最后竟悲哀地发现木已成舟:自己原以为轻而易举,却不料已千难万难。


此时的何瑾不说羽翼已丰,最起码风头正劲,一跃成为刑房乃至衙门上下的当红炸子鸡。自己空有着刑房司吏的身份,却要投鼠忌器,已没多少对付何瑾的筹码了。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何瑾刚得了大老爷的青睐,倘若此时自己便出手打击报复,那就不仅仅是在针对何瑾,连带着还是在挑衅大老爷的威信——衙门里混了大半辈子的汪卯明,明知已踏错了一步,焉敢再继续向着万劫不复的深渊走去?


一直到了申时下班的时候,他这里仍旧焦头烂额,没一丁点的头绪。


待衙门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他才如丧家之犬般来到了醉东方酒楼。要了一壶暖酒、几碟下酒菜,开始喝起了闷酒。


无独有偶,就在汪卯明愁苦落寞的时候,忽然一撇眼看到对面的角落里,还有一个人也在借酒浇愁。


而且,那人他还认识——是衙门快班的班头胡不归!


一看到此人,汪卯明混沌的脑子,忽然感觉来了一道灵光:不错,这次何瑾风头是出尽了。可打了自己脸的同时,连带着也将胡不归给扇了。


破案缉凶这种事儿,从律例上来讲的确属于刑房负责的范畴。但衙门快班的职责,则更为专一,就是纯粹地负责抓捕凶犯。


又由于刑房里大多是负责刀笔的书办,所以以往这等案子,都是刑房负责誊写卷宗、记录案情,捕快才去缉拿凶犯


这一次何瑾单枪匹马破了此案,那对快班来说,是什么样的行为?


是助人为乐,帮助同僚的友善共赢吗?


错!


那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他这般胡闹乱来,不表明整个快班都是废物?那领导快班的捕头,不也就成了废物头子?


那,那郁闷的胡捕头,能不来这里喝闷酒?


想到这些,汪卯明不由拎起自己的酒壶,主动走向了胡不归:“老胡,我们这真是唉!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了沙滩上了啊。”


胡不归的心思,正如汪卯明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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