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他在旅馆门口吹了半夜的风,天快亮才无限怨恨的回去。
南绯:“……”
她怎么那么不相信呢?
“媳妇,走去吃饭吧!就去我们上次去的那家早餐店。”
“好!”
上次去的那家南绯还记得,就再市民广场对面,离这里不远。俩人走路过去,只要几分钟。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了不少人了,俩人还在上次的位置上坐下。
一坐下霍北疆就开始挑三拣四,这里不好,哪里不满意。最后总结道:“算了!今天我心情好,就不计较了!”说完还特意补充道:“主要是我媳妇在呢!跟我媳妇在一起哪里都好。”
南绯:“呵呵呵……”他就知道这混蛋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媳妇你要吃什么?”霍北疆抬头望着墙上贴着的菜单,眉头都蹙成了小山,“好想都配不上我媳妇。”
“……”她怎么那么想打人呢?“这家店已经是本省的老字号了!”
“那也还是配不上我媳妇。”
他说的一本正经,南绯反而不好意思了,伸手去捂他的嘴,“别说了!那么多人看着呢!”
“好!”霍北疆从善如流,开始点菜,把上次俩人点过的都点另一遍,还加了几个新式的点心。
南绯看的目瞪口呆,“我们吃的完吗?别浪费了!”
“没事!我心情好!”他说完又俊脸严肃的问:“媳妇,我要不要包场?或者请所有的客?”
“闭嘴!”
她算是发现了,霍北疆这脑回路居然跟何莎莎是一样的。是不是有钱人都是有这个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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