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晶眯起眼,歪着头想了想,重新兑三杯酒:“得啦,喂喂喂,小男人,回来吧,累着了不是?”
一个潇洒的pose站定,邓公子非常喜欢这柄青铜古剑,握在手中有一种天然的契合感。特别是那股子剑身上透出来的肃杀之气,刚好中和身体里因为大补造成的邪火淤积。
“啧啧啧!”东方怡媚眼如丝,伸手抚过邓公子的胳膊,使得后者鸡皮疙瘩掉满地,“厉害,这身子骨也忒牛了,呃,连汗都没出,呃,够爷们儿!”
女人双手连摇,根本不敢触碰邓公子递过来的青铜古剑,刚刚东方怡的话却是触动了廖晶:“红粉赠佳人,宝剑配英雄!这柄青铜古剑,据说是春秋时代的物件,还是我爷爷当年从日本人手中夺回来的。留在我手里也没有用,送给你,只要你不嫌弃!”
“送给我?”邓华眼睛都绿了,“万万使不得,这东西太贵重了,最起码要价值上亿元!”
“切!”东方怡一撇嘴,不屑的眼神斜一眼邓华,“呃,你穷疯了吧?还呃,还一个亿,你当是日元么?还是意大利里拉?呃,给你就就收着,那是廖晶姐一点心意,莫非瞧不起么?”
乌龙了!邓公子猛然想起,眼下是1994年,可不是前世什么鉴宝、一锤定音弄得全民搞收藏的年代。眼下也不是华夏民间资本泛滥,开始满世界收藏古董的时代,怎么可能有上亿元的藏品!
就连燕京城那些加之数以亿计的老宅子,也没有像后世那么离谱。比方说章家送给他的老宅子,再过十五年,恐怕价值七八个亿,现在么,也不过是赌注罢了。
“当!”一声轻响,廖晶把酒杯和青铜古剑轻轻一碰,颇有一些不舍:“一个亿么不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也是无价之宝。如果当年爷爷没有夺回来,想必被小鬼子裹挟回岛国了,你可要好好珍惜!”
说着话,廖晶把鲨鱼皮配青铜雕琢的剑鞘交到邓华手中,就凭剑鞘上精美的做工,恐怕也是价值不菲。不过剑鞘明显不是什么古物,顶多也就几十年的光景。
看到精致的剑鞘,东方怡轻咦一声,上前抚摸鲨鱼皮沙砾一样的质感:“好漂亮的剑鞘,呃,这个是哪里来的?”
“听爷爷说,是那个日本人让能工巧匠配制的,当年光是物料成本就花了几千大洋。”廖晶的眼中有一点不舍,似乎这柄剑鞘远比青铜古剑值钱。女人爱美,剑鞘上几枚晶莹闪烁的宝石,映射着红色、绿色、蓝色的光芒。
占人便宜不是邓华的性格,特别是占女人便宜,搞不好要遭雷劈的!不要说青铜古剑的价值,就凭这精美绝伦的剑鞘,几年后卖上千万都不是问题。
更何况,廖晶身后的廖家,可不是普通人家,占廖家的便宜,说不上什么时候就找回来,那时候可就不是钱的问题。邓华不想给十几年后留麻烦,凡事要避免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