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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二十等爵(2 / 2)

而在这个时代,能与猛虎搏杀的比比皆是。比如小霸王孙策,黄须儿曹彰,甚至现在与张绣对面的碧眼儿孙权,这些并不算当世顶尖武力的人物都有搏虎之力,不仅如此,这几个人甚至都以搏虎为乐,尤其是孙氏兄弟为甚。


当然,能够仅凭一己之力打死一头熊虎的猛士其实也是少之又少,就算是并州狼骑的正副督统魏越成廉二人也不敢保证自己在野虎和巨熊这等猛兽面前万无一失,所以也不作硬性要求,非要你打死一头青壮年的老虎或者黑熊,杀掉一头掉了牙的老熊或者打死一头幼虎也是算数的,只要你有本事在其他黑熊和母虎的暴走狂追下存活,也算数。当然其实这更可怕,因为彻底激怒了熊虎的后果就是不死不休,所以其实大多数人进入山林后都是将目标放在了豺狼豹子这些以常人之力便可与之相杀的次等猛兽。


并州狼骑的选拔如此严苛,其过程的每一步都要经历鲜血淋漓般的浇灌,稍有一丝的差错或是运气稍背体格稍差便会直接丧命,然而楚军中想要入选其中的士卒仍趋之若鹜,甚至不少从走卒一步步升到屯长百夫长的军官,也是甘愿放弃之前的军阶而进入并州狼骑成为其普通的一员,这些都因为楚国建立之后在军制方面最大的革新——军功爵制度的正式颁布实行。


楚军的军功爵前文有介绍,不过那时张绣还未开国建邦,军功爵制也只是在jūn_duì 中实验实施,得到了预期效果之后,张绣便是在开立楚国社稷之时广宣军功爵,确立其为楚国的一项基本国制。


这里就不详细介绍楚国的军功爵制,只需要知道其大致承袭了前代的二十等爵封赏制就行。累计杀敌五人可赐一等爵,自一等爵至七等爵,皆是免除税赋劳役、赏赐钱粮绢帛这些一次性的直接奖励,杀敌越多,自然赏赐越重,最高可有巨额的千金奖赏!其他军阶的提拔另算!


一等爵到七等爵一般适用底层兵卒,一般称为兵爵;而从八等爵到十四等爵,则是适用于一般的将校,习惯被称为将爵。通过评价将领其对于作战的贡献,来确定赐爵。胜百人小战赐八等九等爵,可食十户三十户租税。胜千人中战赐十等到十二等爵,可食五十户一百户三百户租税。胜万人大战者赐十三十四等爵,食五百户一千户租税。当然你若是打赢了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胜仗,可是不会赐军功爵的,甚至有可能还要追究责任。


前面的七等兵爵和七等将爵都是可以累计的并且相互叠加的,比如你是个校尉指挥打赢了一场仗,自己个人还斩杀了敌军十几人,则可以同时获得将爵和兵爵两种奖励,既有食邑也有钱粮绢帛赏赐。而钱粮绢帛的赏赐没有上限,但是食邑最多累加到三千户,且只能传自己连同子孙三代之内,国家就必须收回。但是接下来的最后六等爵,却是可以世世代代相传袭的,其代表了一个人的卓越战功和荣耀程度,象征意义大于其实质的意义,相较于兵爵和将爵,它被称之为勋爵!


勋爵其实还是借鉴了列朝列代的封爵制度,设男、子、伯、侯、公、王六等勋爵,只有于军于过有突出巨大特殊贡献的文臣武将才有资格被赐爵,一旦被赐位勋爵,则可以说是直接跻身统治阶层,成为集荣耀与地位与一身的存在,并可留名于楚国史册,死后有配享楚国宗庙的待遇。这些对于任何一位才志满怀的文臣武将来说都是最高的追求没有之二!


然而尽管勋爵世袭罔替,代表了楚国最可能受尊崇的一部分群体,但是考虑到了其他一些授爵封赏过重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弊端,张绣最终决定六等勋爵皆为虚封制,赐勋爵但并不配享食邑,也就是说尽管册封你为极尽显耀的公侯王爵,但不会给你匹配任何公爵侯爵伯爵的食邑。虽然听起来这很坑,但是考虑到汉末以来丁户锐减的事实,封什么万户公五千户侯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另外更重要的是为了避免以后会出现勋贵阶层恃贵而骄尾大不掉之势,所以六等勋爵都是虚封,只可附带钱帛珍宝之类的赏赐,绝不授封食邑。


其实这也够了,六等勋爵最重要的还是其象征性和代表性的作用。但是为了显得宽仁大方和人性化一些,允许被封勋爵之人可保留之前的将爵食邑并可继续累积七等将爵从十户到三千户的食邑封赏。


换一句话来说,你是公爵,你不能有公爵的食邑,但你可以拥有你立了将爵之功被赐的食邑。当然,这些被赐的食邑不会与你的勋爵爵位世代相传,你和你子孙三代之后国家仍旧是要按照将爵制一并收回的。当然六等勋爵也不是白白只给个爵位封号,国家仍然会每年每月按时分级赐予被授勋者及家族相当的钱粮绢帛,重大节日另有其他赏赐,反正只要其爵位有人继承,国家便不会让受勋者家族以及功勋之后受挨饿受冻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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