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刑是有期徒刑,汉制有期徒刑最高三年,没有无期徒刑这一说。但楚国并不设置最高徒刑的年限,且不论被判处多少年徒刑,罪犯都不会再呆在监牢,而会被充作徒隶,即所被判处年限徒刑的有限期奴隶。
汉代以来虽然已经废止了奴隶制,但是仍有不少迫于生计自愿为奴或因其他种种原因被卖作奴婢的人。但与秦汉之前性命如草芥般可以随意杀死地位与猪狗相同的奴隶相,汉代以后的奴隶的性命得到了官府的一定程度保障,且很多豪族大户的奴隶甚至不以为奴为耻,其过的日子也被很多饭都吃不饱的贫农所羡慕向往。
且因为奴者跟随的主家家世显赫,若有幸被当权者看,则一朝升天,脱奴为将为官。西汉皇后卫子夫大将军卫青姐弟即是如此。
虽说汉代之前的奴隶和汉代之后的奴隶地位和境况大不相同,但没有改变的是,两者都丧失了人身自由,只能供人驱使差遣。故仍为奴隶之名,在整个社会仍低人一等。
徒刑是有限徒刑,而流刑是无限期徒刑了。流刑的本意是流放,永不得回乡录用,即相当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张绣考虑到专门押解流放犯人的话还得拨付多余的人、钱、物。所以楚国设置的流刑主要内容是处罚犯人为永久性徒隶,充以地方或jūn_duì 。
另外,若任何人被处以徒刑,则没收其家财的一半。被处以流刑者,反正都是无期徒刑了,直接没收所有财产。这里并不止是个人财产,楚国还有连坐制度,一旦没收,是至少没收你全家的财产,甚至牵连到三族。
死刑很简单了,咔嚓一刀下去啥都没了。但是为了使死刑更显法权威严,则细分了各种死刑,对应不同类型的死刑犯。有先断舌再杀头的,有先剁手脚再杀头的,有先处以宫刑被杀头的,也有直接一刀咔嚓的。
而一般人牵扯到死刑,则全家充为徒隶,三族之内没收财产、爵位、公职。
由此种种,楚国法律严明,刑罚处置之诸国严重过甚,而楚国的大赦,也与以往历朝历代大赦大有不同。
所谓大赦,是历朝历代君王顺承天意彰显仁德之举。除了帝王登基会例行大赦,若有天灾人祸灾情悲状,又或是天降祥兆凶象,亦会大赦。若是帝王沽名轻罪,往往数年一赦甚至一年数赦。
而每一大赦,则往往将包括死刑犯在内所有罪犯一律无罪释放。大赦过多,世人难免轻法藐法,为行侠仗义而铤而走险。是故秦汉以来轻侠之风愈演愈盛。
更有权宦豪族,先是窝藏罪犯,接着又动用关系门路,延迟判决,最后拖到大赦,则直接无罪释放。于是轻侠多为豪强世族所用,若为豪族权宦所豢养,则美其名曰门客。
而楚国的大赦之法,张绣严苛规定,死刑犯一律不赦!流刑犯、徒刑犯、杖刑犯、笞刑犯一律各降一级处罚,即只有受笞刑者可无罪释放,其他从轻而论。且各等刑犯附加惩罚如服役、冲没财产一律仍旧,不予减免。
而针对汉代惩处包庇罪过轻的问题,楚国的连坐告发制度此时便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以乡邻百姓予以监督告发,严禁豪强大族交结游侠包庇门客,若因轻侠之罪查实豪族犯有包庇,则以其罪株连豪族,所有田宅财产一半充公,一半分予本乡闾众民。
今日的楚国诸郡县,虽因改革伊始、新法初行而未有明显成效,但因四方皆平并无战乱,百姓皆得以专事生产。
因各镇将军恪尽职守清剿匪寇,诸郡都尉组织郡兵保境安民,郡县令长奉行政令招抚山越蛮夷,丞薄计吏走访于乡野,是以山无匪贼、道无流寇、林无蛮夷、河泽无盗,民众得以安居乐业。
张绣所视之郡县,无不显以欣欣向荣蓬勃发展之势。若继续深化改革,推行新政,则要使楚国繁荣强盛,不过顺水乘舟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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